重點排放單位名錄
重點排放單位是全國碳市場首要交易主體和登記主體,承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碳排放數據、清繳碳排放配額、公開交易等義務。屬于全國交易市場覆蓋行業且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排放單位將被納入重點排放單位名錄。目前,發電行業被首先納入,2225家電力企業位列重點排放單位名錄。“十四五”期間,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金屬、造紙和國內民用航空行業將被納入交易體系中。在碳交易試點階段,多家企業因未按規定履行清繳義務等原因被處以巨額罰款。有的排放單位在碳排放交易所登記了系統賬戶,但沒有開通交易賬戶,誤以為注冊就算完成了碳排放配額的清算和
履約等。[2]因此,重點排放單位應主動了解碳交易市場的管理規則和流程,積極開展碳合規管理。目前尚未被納入全國碳市場的行業,尤其是碳交易試點地區以外或沒有碳交易經驗的排放主體,也應盡早準備,提前規劃,否則可能因未依法履行碳合規義務而面臨處罰,或導致其花費更高的成本履行清繳義務。
此外,重點排放單位如果連續二年溫室氣體排放未達到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以及因停業、關閉或者其他原因不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因而不再排放溫室氣體的,應被移出名錄。在發生股權交易、重大資產出售、重組等重大經營變化時,也應當關注名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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