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什么時候可以在全國實施“攜號轉網”?
3月22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了《關于做好“攜號轉網”全國推廣工作的通知》,明確了“攜號轉網”全國推廣工作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8月底前,各基礎電信企業完成網絡和系統的建設和改造工作,具備企業間聯調聯測的條件。第二階段是11月10日前,各基礎電信企業、中國信通院完成全業務流程聯調聯測相關工作,具備向用戶提供“攜號轉網”服務能力。第三階段是11月底前,全國范圍內正式向用戶提供“攜號轉網”服務。其中,天津、海南、江西、湖北、云南5省(市)在9月20日前完成試驗,正式向用戶提供“攜號轉網”服務。
九、年底前,移動通信轉售企業的用戶能否實現“攜號轉網”?
年底前,移動通信轉售企業的用戶暫不能實現“攜號轉網”。“攜號轉網”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基礎電信企業自2010年起開始“攜號轉網”試驗。經過試驗,問題風險充分暴露,技術方案趨于成熟,業務流程持續完善,服務質量穩步提升,市場秩序保持穩定,為全國推廣工作奠定良好基礎。
2018年6月,移動通信轉售業務剛剛由
試點轉為正式商用。移動通信轉售企業并未參與過“攜號轉網”試驗工作,在技術、市場、服務等方面均無相應準備,可能存在的問題與風險未經充分評估,無法確保能夠按時為用戶提供優質服務。
工業和信息化部正在抓緊研究移動通信轉售企業參與“攜號轉網”的可行性,將進一步聽取企業意見和建議,積極、有序推動移動通信轉售企業參與“攜號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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