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的“在網協議”無法解除,或者解除“下月復下月”
試驗期間,部分用戶在辦理“攜號轉網”時得知因“被贈送”了流量或話費而不能轉網;部分用戶辦理業務時承諾了在網期限,因未到期而不能轉網。
此類問題都屬于用戶與基礎電信企業之間的“在網協議”問題。用戶與基礎電信企業之間簽訂“在網協議”屬正常合同行為,協議中應明確解除的責任和方式,用戶辦理“攜號轉網”時,需要解除相關協議的,按照雙方已經約定的責任和方式辦理,而不能以有“協議”為由,阻止用戶辦理。
用戶提出解除“協議”或退訂相關業務的,基礎電信企業應盡快為用戶辦理,不應出現“下月復下月”的拖延情況。根據基礎電信企業現有的業務、計費等系統的情況,確有部分業務的辦理或是退訂需要下月生效。用戶辦理“攜號轉網”時如涉及此類業務,應向用戶介紹相關情況,并確保最長30日內完成“協議”解除或業務退訂。
“攜號轉網”全國實行后,工業和信息化部將進一步加強對基礎電信企業的“在網協議”管理,確保“在網協議”不成為用戶辦理“攜號轉網”的障礙,堅決禁止出現“下月復下月”的拖延情況。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_交^易=網 tan pa i fa ng . c om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