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日前召開全國電視電話會議,就貫徹落實《關于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指導意見》進行工作部署。財政部副部長張少春稱,下一階段,各級財政部門要結合《意見》的核心要求,著重在“快”、“實”兩字上做文章,確保《意見》各項措施落到實處,推動PPP工作實現新發展、新突破。一位參會人士表示,會上提出要抓緊篩選第二批PPP示范項目,同時將加快處理首批示范項目中未能簽約落地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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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目前來看,從國務院到各部委,中央對于推廣PPP模式熱情高漲,會議精神不斷,文件紛紛下發,但底下反響平平,叫好不叫座的現象普遍。4月份有民間機構發布研究報告稱,自去年以來各地出臺的PPP項目總額達到了1.6萬億,但是真正簽約只有13%左右。4月24日發改委投資司副司長羅國三在發改委宏觀經濟形勢與政策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有的省份提出的PPP項目數量多,投資總量很大,我們也初步梳理,恐怕還有不少的項目不具備實施的條件。據我們了解,大概全國各地就是10%-20%左右簽訂了合同,確實是這么一個情況。”針對這一情況,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5月份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回應稱,PPP項目叫好不叫座的說法是一種誤解或誤讀。史耀斌分析,PPP項目從立項到準備再到社會資本接受都需要一段較長時間,所以項目推出到最終簽約有時間差。盡管如此,20%以下的簽約率依舊反映出民間資本的冷淡。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在第一批PPP示范項目絕大部分還沒能落實的情況下,財政部已經準備篩選第二批,背后反映的是中央的要求和穩增長的壓力。PPP模式作為43號文“堵暗道”后中央“開明渠”的措施,必須要取得靚麗成績,財政部必須大力推動,這可以說是財政部今年重要的考核任務。同時,當前經濟下行壓力不減,亟需出臺穩增長的財政政策。由于43號文后地方融資渠道受阻(近期在現實壓力下,地方政府及城投平臺的傳統融資渠道又有所放松),PPP成為了地方政府籌集基建資金、增加投資的主要渠道之一。4月及5月的經濟數據表明,二季度中國經濟增長形勢依然嚴峻,而4月的投資數據又清晰地反映出地方政府財政緊張、無錢投資,只能“干著急”。PPP的大規模推廣成為穩投資的重要希望,所以財政部強調要著重在“快”、“實”兩字上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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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實上,中央高估了自身的能力,低估了私營資本的智慧,也夸大了地方政府的熱情, PPP推廣明顯呈現出中央一頭熱的局面。很多地方政府缺乏對PPP的正確認識,不少人認為PPP就是一種新的融資方式,通過PPP利用社會資金解決政府資金短缺的問題。事實上不是這樣,PPP已經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融資方式,嚴格來說是一種政府新型管理模式,政府通過這種管理模式為公眾提供更高效和更優質的公共產品和服務。世界銀行早在2013年就對在水務領域引入私人資本作過一個總結性報告,報告總結道,人們認為私人資本發揮的最大優勢是融資能力,實踐表明,這是一種錯誤的認識,私人部門在水務領域發揮的最大優勢是提高了效率和改善了供水的質量。地方政府的理解其實也無可厚非——不管PPP是什么,它首先必須能解決融資問題,否則地方政府推動PPP的動力何在呢?PPP或許不只是一種融資手段,但首先必須是一種融資手段,最好引入的資本還能是“聽話的”、“能隨便用的”、“便宜的”資金。可是對于民間資本而言,政府公布的PPP項目存在盈利性差、民資話語權沒有保障、政府換屆后可能違約等多重風險。對于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的民間資本來說,參與的積極性很低。地方政府在多次碰壁后,也顯得有些心灰意冷。
如果政府寄希望于民間資本充當基建投資的“冤大頭”、“接盤俠”,最終的結果只能是“自娛自樂”。值得警惕的是,中國的PPP模式正在迅速異化,與國際上的PPP模式大相徑庭。一個顯著的標志就是,在PPP模式中,充當“社會資本方”的往往是國有資本,很多時候都是政府在跟自己玩。《中國投資參考》今年4月對公私合作(PPP)基礎設施項目所做的調查發現,在一半的開發項目中,所謂的“私營”合作伙伴實際上是國有企業。在走訪的39個項目中,僅有22%擁有來自私人控股公司的投資。在依賴國企作為“私營”合作伙伴介入這類開發項目的同時,地方政府還不得不提供財政補貼、退稅以及打折的土地來吸引私人控股公司:實質上相當于地方政府自己間接向公私合作項目的私營一方提供融資。在走訪的公私合作項目中,有大約59%得到了財政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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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國有資本作為“私營”合作伙伴,能算真正的PPP模式嗎?如果項目最終出了問題,國有資本受損,最終的兜底方依然是政府!最近又有消息稱,中央級的引導示范性PPP基金已經獲得財政部審批,擇日將下發相關文件,預計引導基金的規模約為500億元。該基金中,財政部出資100億元,金融機構負責400億元的支持,以優惠的資金成本給PPP項目提供資本支持。而此處的“金融機構”會有哪些呢?顯然,主要是國有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地方性金融機構,依然是國資唱大戲。更有甚者,在部分PPP項目中,地方政府通過承諾收益率、簽訂若干年后回購的條款、以政府資產擔保等方式,搞“明股實債”,本質上仍是原來的負債融資方式,“換湯不換藥、新瓶裝舊酒”,PPP成了一個框,什么都能往里裝。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PPP模式的推廣仍然面臨政府觀念陳舊、項目盈利性差、民資話語權沒有保障、政府契約精神存疑等一系列問題。在中央強推之下,PPP模式正在迅速異化,與中央的初衷漸行漸遠。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a np ai fan 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