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濕地整治后作為生態資源,如何進行開發、經營
獲取收益,對環保企業來說較為陌生,經驗有待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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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污水處理收費機制正在逐步健全、企業可以按量收費不同,上述水環境綜合治理中的很多項目是較少甚至無法實現經營性收入的。薛濤稱之為是純公益或半公益項目,如河道治理、濕地公園等。“污水處理廠已經有了付費機制,對公益半公益的項目,政府補貼能力不足怎么辦?”他提出。
“打包、捆綁”正在成為可能的解決方案。“提供一些可經營性的資源來補充一些無法明確收益的項目,來吸引投資者,如土地或其他經營性資產。《意見》也明確鼓勵用經營性項目補貼公益性較強的治理項目。”薛濤說,現在一些地方開始把旅游“捆入”水環境治理。“未來環境產業的PPP項目肯定是復雜的,會包含一些純市場化的項目作為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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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濕地整治后作為生態資源,如何進行開發、經營,獲取收益,這對環保企業來說較為陌生,經驗有待積累。金州環境集團副總裁、北京安菱水務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張恒利則關注更為“現實”的問題:這種經營性項目補貼的思路要落實,地方政府一定不要以圈錢的心態把企業吸引過來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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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在評估旅游收入時虛報人數和回報,但實際上很難做到,這將會導致項目執行中會有很大問題,給企業帶來較大風險。”張恒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