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一年預熱,財政部力推的PPP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近期獲得地方政府積極響應。
9月24日,財政部發布《關于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有關問題的通知》,宣稱將在全國范圍內開展PPP項目示范。
同時,財政部將制定PPP模式操作指南和標準化的PPP模式項目合同文本,并要求省級財政部門要結合部門內部職能調整,積極研究設立專門機構。
三季度,福建、江蘇、重慶、青海等省份密集推出PPP
試點項目,部分地方政府還制定了開展PPP的規范性文件。
立法降級
財政部力推、地方積極試點中,PPP項目的各參與方、尤其是社會資本,期待能有統一的基礎性法律,以解決相關法律、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銜接不暢甚至相互沖突的問題;也希望通過立法建立部門間的監管協調機制,解決政出多門、重復審批等問題。
與PPP相關的立法工作今年已提速,即目前由國家發改委牽頭研究、調研并起草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法”(下稱特許經營法)。
財新記者看到的特許經營法征求意見稿版本,其突破點包括對所有企業一視同仁、政府承諾、監管企業、風險分擔和動態調節機制等方面。
但是,由于特許經營涉及的問題較復雜,目前在關鍵事項上遭遇瓶頸。
一位參與立法的
專家接受財新記者采訪時說,一是特許經營法跟其他現行法律法規沖突如何解決、如何銜接;二是相關部門的職權劃分和調整,涉及項目的審批流程。“都是棘手問題,涉及體制或權力再分配,需要國家層面來主導協調。”
財新記者獲悉,按照國務院領導的最新批示,特許經營立法將由國務院法制辦牽頭推進。由于條件并不成熟,很多事項并未確定,可能先由國務院制定暫行條例,而不是由全國人大完成立法,待條件成熟時再上升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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