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碳難題來自于部門間的協同?
僅僅在終端間接排放核算的時候,按照綠電屬性將碳排放記作0,就能促進新能源行業價值的提升,操作上并不困難。既符合能源轉型方向,也振奮行業信心,但實現起來為什么會如此困難呢?
有論者認為,如果綠電不計排放,將導致其它部分電力的平均排放因子要更新,將增加因子計算的難度,降低其精確度。個人認為這個理由實屬牽強,一則根據能源局、電網公司掌握的電力數據,要進行扣除綠電后的因子計算,只需額外統計綠電和其它電量數據即可,在操作上沒有難點;二則電力平均排放因子本身更新慢,在空間維度、時間維度上精細度很差,本來就存在一定的誤差,并不會因為綠電的計算而導致其精度變差。
個人認為,難的不是技術問題,而是部門協同的缺失。發改委是國家“雙碳”工作的牽頭部門,能源局作為能源工作的主管部門,全力促進新能源及配套的綠電、綠證機制的發展。2021年9月推動綠電市場起步;2022年1月,國家發改委等七部委聯合印發了《促進綠色消費實施方案》,要求完善綠電(綠證)消費市場機制,建立綠色電力交易與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掛鉤機制。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全覆蓋工作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通知》(發改能源〔2023〕1044號),不但確定可再生能源綠證全覆蓋,也再一次為綠證背書:強調綠證是我國可再生能源電量環境屬性的唯一證明,是認定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消費的唯一憑證,綠證用于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核算、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認證等。在綠電使用中,也提出:銜接碳市場,研究推進綠證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制、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機制的銜接協調。
此次《通知》發布,為綠證正名,也明確了綠證可溯源以及環境屬性唯一化的問題,基本實現了可再生能源電力和綠電畫上了等號,在碳市場中使可再生能源電力可同等按照零碳排放核算,為綠電與碳市場接軌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但似乎生態環境部并未接受各界在綠電、綠證方面的努力,沒有碳市場的配套,帶來的結果將是:綠證全覆蓋后,供給將大幅增加,而碳市場并未打開綠證需求的口子,“多收了三五斗”的情況下,綠證正在跌入一文不值的境地。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_碳+排.放_交^易=網 t a n pa ifa ng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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