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了《關于做好可再生能源
綠色電力證書全覆蓋工作 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通知》,提出研究推進綠證與全國
碳排放權交易機制的銜接協調。這是我國繼提出研究在
碳排放量核算中將
綠色電力相關碳排放量予以扣減的可行性后,首次明確了以綠證進行市場銜接。今年3月開始,天津、
北京、上海
碳市場陸續允許綠色電力按零排放進行核算。不同的是,天津綠電和綠證都在抵扣范圍內、
北京僅允許綠電抵扣、上海的抵扣范圍為省間綠電交易。當前,地方
碳市場抵扣規則的不同有本地化需求的考量,在《通知》明確提出綠證全覆蓋以及綠證作為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消費的唯一憑證后,有待進一步完善綠證與碳市場銜接的相關機制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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