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綠證市場的現狀分析與交易優越性
2017年1月,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能源局三部委聯合發布《關于試行可再生能源
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及自愿認購交易制度的通知(發改能源[2017]132號)》,標志著我國
綠色電力證書制度正式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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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電力證書自2017年7月1日起正式開展認購工作,綠證交易實施兩年多來,根據綠證認購
平臺顯示,截止到2020年2月,已有2170名認購者,共認購36439個綠證,風電綠證成交
價格在128.6元-330元,平均值177.4元。光伏綠證成交
價格518.7元-900元,平均值66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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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風電、光伏發電企業出售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后,相應的電量不再享受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的補貼,并且認購價格按照不高于證書對應電量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貼金額由
買賣雙方自行協商或者通過競價確定認購價格。由此導致項目業主對綠證開發銷售的積極性不太高,但從經濟學中貨幣的時間價值的角度看綠證交易的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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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的上網電價補貼機制下,風電與光伏項目可能面臨的最長補貼延遲發放時間為1-2年。假設某地區風廠某一年發電14億千瓦時,且享受補貼為320.5元/兆瓦時,目前存在補貼延遲發放2年的情況,可以簡單的算出每年的補貼大約是4.5億人民幣,不考慮企業現金流等財務經營問題,僅僅是按照大額存款6%的復利利率計算,2年補貼的利息大約是0.6億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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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2020年發布關于印發關于印發《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參與綠色電力證書交易等項目可優先兌付補助資金,也就指在綠證可以盡快交易并對付補貼資金。在自愿認購階段,中國綠色電力證書認購平臺上顯示,大部分地區綠證價格將與補貼機制下的最低補貼水平(即最低風電補貼標準)幾乎持平。因此,在綠證價格等于補貼機制的情況下,與補貼機制延遲發放長達2年的補貼機制相比,假設綠證交易活躍,綠證在貨幣的時間價值的角度有額外0.6億人民幣的收入。
因而,從經濟學中貨幣的時間價值的角度看綠證交易的優點以及在綠色電力證書交易等項目可優先兌付補助資金的政策下,可通過購買綠證來承擔相應的消納量,同時
新能源發電商能夠通過出售綠證獲取收益,從而間接促進可再生能源的市場消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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