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發電功能來說,在風電產業鏈中,最終是由風電場(風電場可以只由一臺風機構成)來完成發電功能,因此無論是在研究風機
碳足跡還是風電場
碳足跡,二者并沒有本質區別,其系統邊界均為“搖籃到墳墓”,包括原材料獲取、風機生產制造、風電場建設、風電場運營和維護以及風電場退役后的終壽處置等全生命周期階段。此時,風機碳足跡或風電場碳足跡可統稱為風力發電碳足跡,其功能單位通常可分別定義為:風機碳足跡 被研究風機在某風電場中發出的 1kWh 電量。風電場碳足跡 被研究風電場發出的 1kWh 電量。
風力發電碳足跡集中在 3.24 ~ 51.55 gCO2 eq.,平均值為 11.05 gCO2 eq.。整體碳足跡波動范圍較大,主要原因是不同 LCA 研究
案例中,風力發電碳足跡的核算方法、核算邊界、數據收集方式、數據因子選擇等方面存在不一致,進而導致了不同研究
案例中的碳足跡結果的直接對比性效果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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