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電交易和綠證排除在零排放核算之外
10月14日,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做好2023—2025年部分重點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與核查工作的通知》,以規范重點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數據管理。主要內容包括:
1.增加溫室氣體報告與核查范圍。2023-2025年,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民航等重點行業,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達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綜合能源消費量約1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重點企業,納入年度溫室氣體排放報告與核查工作范圍。其中,對于水泥熟料、鋁冶煉、鋼鐵生產形成了專門的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方法。
2.明確電力消費的
碳排放計算方法。使用且未并入市政電網、企業自發自用的非化石能源電量對應的排放量按0計算;通過市場化交易購入使用非化石能源電力的企業,需單獨報告該部分電力消費量且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包括《綠色電力消費憑證》或直供電力的交易、結算證明,不包括綠色電力證書),對應的排放量暫按全國電網平均
碳排放因子進行計算。2022年度全國電網平均碳排放因子為0.5703t CO2/MWh,比上一期電網碳排放因子下降2%。
根據上述內容分析,2003-2005年對除發電外的七大行業提出溫室氣體報告與核查的要求,是為將七大行業盡快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做準備,釋放了配額市場提速的信號。而其中,水泥熟料、鋁冶煉、鋼鐵生產的核算與報告方法相對成熟,預計將是下一批納入全國碳排放權市場的行業。
而對于早就引起行業關注的購買綠電、綠證能否不計電力間接排放,通知卻淋了一盆冷水。其中對于綠電、綠證的處理又略有不同,盡管綠電、綠證對應的排放量均暫按全國因子計算,但用戶可以提供《綠色電力消費憑證》或直供電力的交易、結算證明,來佐證采用市場化交易使用了綠電,這些證明文件來自于綠電交易,表明綠電未來可能納入零排放核算范圍。而對于國家能源局提出的“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消費的唯一憑證”的綠證,卻并不考慮在內,可見生態環境部仍將綠電交易放在更高的優先級。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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