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碳”聯動并不復雜
“電-碳”兩個市場聯動的核心,在于如何將二氧化碳排放這一外部性轉變成化石能源發電的成本,從而凸顯可再生能源的優勢。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發現
碳價格,并將其傳導至電力市場,以提升綠色電力價格和競爭力是其關鍵路徑。根據歐盟、中國碳市場的不同,“電-碳”市場聯動可以總結為兩種方式:
一是歐盟模式。發電行業的碳排放配額全部通過有償
拍賣獲取,配套自由的電力市場環境,煤電、天然氣發電廠在電力市場報價策略中,將在電價中疊加邊際碳成本,從而影響電力市場出清順序,導致機組發電邊際成本增加,抬升了電價中樞,從而通過電價的上漲使用電客戶為碳排放付費。在該機制下,新能源的綠色價值是因為碳成本導致電價整體上漲實現的,從而自動實現了“電-碳”聯動。而終端用戶在電價中已為碳排放買單,在終端用戶計算碳排放時,不需要計入電力產生的間接排放。
二是中國模式。由于中國
碳配額免費獲取,無法通過電力市場交易完全反映碳排放成本,所以需要在終端電力消費中計算間接排放。綠電的環境價值將通過以下聯動機制實現:如果綠電零碳效果在核算時得到認可,必然導致綠電需求增加,將實現新能源電力在綠電市場上產生溢價。理論上,只要綠電溢價低于對應當量的碳成本,企業仍會優先購買綠電,所以綠電的綠色環境溢價將非常接近對應當量的碳價水平,其傳導路徑如下圖。
隨著以歐盟為代表的國際碳邊境調節機制的推出,出口企業均需繳納歐盟碳市場碳價與已承擔碳成本的差額,我國加快過渡到有償配額制,既有國際壓力,也是全國碳市場建設的內在需要。但當下,中國不實施全面有償配額,不會誤傷煤電的積極性,符合當前我國的發展現狀。在此基礎上如果能實現綠電消費不計入終端排放的機制,我國將全社會邊際電價提升變成定向支持可再生能源的綠電附加收益,對于促進新能源發展作用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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