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投資需要依靠碳市場來發揮激勵機制
NBD:全國碳交易市場啟動后,對我國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會有哪些利好?
北京綠色交易所總經理、北京綠色金融協會秘書長梅德文 每經實習記者 李明明 攝
梅德文:作為發展中國家,中國計劃在2030年碳達峰后,只經過30年左右的時間實現碳中和,任務非常艱巨,面臨的挑戰前所未有,這些挑戰分別體現在宏觀經濟、能源和金融三個方面。
宏觀經濟方面,美國、日本的能源活動溫室氣體排放峰值均出現在人均GDP超過3.5萬美元之后,而我國人均GDP2019年剛超過1萬美元,按GDP年均增長5%~6%來推算,到2030年實現碳達峰目標時,我國人均GDP可能剛達到2萬美元。
能源方面,“富煤、貧油、少氣”的能源結構,客觀上也導致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國家。
金融方面,中國金融機構以間接融資即銀行業為主,而且主要的金融資產與化石能源資產密切相關,大大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另外中國的金融效率也有待提升。
雖然挑戰巨大,但碳中和也將為中國帶來發展機遇。
在以風、光等
新能源、信息技術、生物技術為代表的第三次工業革命中,中國目前已經擁有世界最大的風、光等
新能源生產體系;在綠色金融和碳市場領域,中國擁有目前世界上最大規模的綠色信貸市場。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中國本外幣綠色貸款余額約13萬億元,存量規模居世界第一;
綠色債券存量在2020年底已超過8000億元,居世界第二。
中國還是世界上最大的碳市場,即將開啟的全國電力碳交易市場年配額近40億噸,居世界首位。
全國性碳市場啟動,有利于中國的碳市場發展成為具有有效性、流動性、穩定性的市場,同時也是具備廣度、深度與彈性的市場,能低成本、高效率地促進碳中和。
碳市場制度可能是破解中國發展與減碳兩難矛盾,促進中國能源、產業和金融結構調整的有效工具。
借助市場的力量推動碳中和,能夠低成本高效率地提升經濟效能、能源效率和資金效率。一方面,通過碳市場的激勵機制,能鼓勵新能源產業或非化石能源產業的發展,解決減排的正外部性問題;另一方面,通過碳市場的約束機制,抑制化石能源產業,解決碳排放的負外部性問題。全國碳市場通過市場機制,有助于發現
碳減排的減排成本和綜合社會性成本。
NBD:從近年來的相關試點到全國性的碳排放市場,其交易規則、機制設計和方式會有哪些改變?
梅德文:全國性的碳交易市場相比碳排放試點在規模上實現了擴大化。目前全國二氧化碳排放超過26000噸當量以上的電力企業,都要納入全國碳交易市場,而原來的區域交易試點還繼續運行。
但是,全國碳市場初期還只是一個現貨交易市場,不是金融產品市場。而歐洲和美國的碳市場都是期現并行的,即開展碳交易時,期貨與現貨差不多同時啟動。
中金公司研究團隊預計,為實現碳中和目標,中國的綠色投資總需求約為139萬億元,這樣大規模的投資需要碳市場充分發揮激勵機制、引導功能、穩定預期等來實現。
這就意味著碳市場需要提供足夠豐富的多層次產品,不僅包括碳排放權的現貨交易,而且包括更多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提供期權、掉期、遠期、期貨等交易類產品以及其他與金融產品密切相關的一系列服務,如抵質押、資產證券化、擔保、再融資等融資類產品,以幫助
履約企業以及投資者實現跨期貼現、套期保值、合理套利與風險管理。多元化市場主體和多樣化產品的土壤,也是實現碳市場國際化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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