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ESG投資中,我們通常要分析被投企業可能存在的ESG風險,包括公司治理不善可能帶來的財務風險、被投企業社會責任缺失可能帶來的法律風險與公共關系危機等,還包括被投企業在環境及氣候變化方面所面臨的挑戰。例如,隨著
碳中和進程的推進,火電企業可能面臨生產成本上升、財務狀況惡化,甚至破產倒閉的風險,那些持有這類企業股票、債券或貸款的投資者和金融機構就面臨資產減值、壞賬上升等潛在損失,這就是ESG投資者所關注的環境(E)相關的風險。
面對此類風險,大部分ESG投資者通常采取“用腳投票”的辦法,也就是賣出此類資產,遠離此類風險。這種做法在一定程度上給此類被投企業施加了壓力,迫使它們盡早從高排放、高污染的生產技術與商業模式轉型為更為
低碳環保的技術模式,否則將面臨被投資者拋棄或失去融資渠道的境地。從這個意義上講,ESG投資者通過“用腳投票”的方式迫使相關行業和企業加速低碳轉型,可以達到“影響力投資”的效果。
然而,需要深思的是,如果投資者或金融機構都采取這種“用腳投票”方式,這些被投企業很可能無法獲得足夠的資本或者足夠低廉的資本來為自己的低碳轉型進行融資與投資,其結果只會加劇這些企業的財務困境或加速它們的破產倒閉。果真如此,這些企業將被迫停產、停工、降薪、裁員等,帶來大量失業和社會問題。這種“以鄰為壑”、轉手“燙山芋”的做法顯然與ESG投資者所崇尚的社會責任(S)相沖突。
還需指出的是,如果這些企業陷入財務困境,甚至破產倒閉,那些及早“用腳投票”的投資者和金融機構雖然避免了自身資產減值或壞賬的風險,卻將此類風險轉移給了買家,后者的損失仍然無法避免。因此,從整個金融體系或者社會系統來說,這種轉手“燙山芋”的做法不但不能降低系統的整體損失,反而有可能加速風險的積累與爆發,帶來更大層面的社會挑戰。
因此,對負責任的ESG投資者和踐行可持續金融理念的金融機構而言,“用腳投票”應該不是消除與環境及氣候相關的ESG風險的最佳選擇。相反,他們應該考慮采用“ESG參與策略”(ESGEngagement),也就是加強與被投企業的溝通與協作,為被投企業的低碳轉型提供融資與技術支持,幫助被投企業盡快轉型,從根本上消除相關的環境與氣候風險。這種策略才是更全面、更準確地踐行ESG投資理念的做法。
與ESG參與策略相吻合,經合組織(OECD)在2019年提出“轉型金融”(transition finance)的概念。按照OECD的解釋,轉型金融就是在經濟主體向可持續發展目標轉型的進程中,為他們提供融資以幫助其轉型的金融活動。這是一個非常寬泛的概念。與
綠色金融(greenfinance)相比,它涵蓋的范圍更廣,除了與氣候及環境相關的融資活動,也包括與經濟、社會、人文、健康等多維的可持續發展目標相關的融資活動。它不只支持那些在轉型中受益的主體,也為那些在轉型中處于困境中的主體提供融資,幫助他們走出困境,共同實現可持續發展。
短期來看,對ESG投資者與金融機構來說,采用“轉型金融”或ESG參與策略來處理資產組合中的ESG風險(尤其是氣候與環境風險),確實有可能是一件復雜繁瑣,甚至事倍功半的事。但是在高度關聯的全球金融體系,在全球120多個國家都已承諾了碳中和目標的背景下,如果那些高
碳排放的行業和企業不能夠穩健轉型的話,全球金融體系將面臨巨大風險,屆時很少機構可以獨善其身。因此從長期、動態的視角來看,“轉型金融”或ESG參與策略才是真正的雙贏策略。
(作者系海通國際首席經濟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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