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生態環境局:
2023年12月,省生態環境廳等11部門聯合印發《山東省減污降碳協同創新
試點工作方案及首批
試點名單》(魯環字〔2023〕158號,以下簡稱《工作方案》),全省共有6個城市、13個產業園區和30家企業納入省級首批試點,并逐一明確了其試點任務和試點目標。為推動各試點單位積極主動探索創新協同路徑、不斷取得協同創新試點成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總體思路。減污降碳協同創新試點工作,要以推動實現
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為目標,堅持系統觀念、協同觀念,強化辯證思維、創新思維、數字思維、有解思維、法治思維,按照“減排量、增容(匯)量、控增量、提質量、調總量、促發展”的總體思路,以應用為導向,以減排為抓手,以創新為動力,以產業為支撐,以開源為根本,以協同為手段,把試點工作做實做細、做出成效。
二、完善試點任務。各試點單位要充分認識減污降碳協同創新試點工作的重要性,切實擔負起試點主體責任,積極主動統籌謀劃,在《工作方案》所下達任務清單的基礎上,按照2024年2月2日召開的全省減污降碳協同創新試點工作推進視頻
會議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大膽改革實踐創新,科學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實化目標舉措、重大項目和進度安排。市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做好組織審核工作,并于2024年4月30日前將各單位實施方案統一報送省生態環境廳。
三、加強幫扶調度。省生態環境廳會同省有關部門、單位,建立定期會商工作機制,根據各試點單位遇到的難題,組織
專家采取不同形式,對試點單位開展技術幫扶。各市要定期調度各試點單位工作進度,督促試點工程進展,分析試點中遇到的問題,總結提煉試點的經驗成效,每季度形成試點進展情況,于當季結束后10日內印發各試點單位;每半年形成試點成效評估報告,于半年結束后10日內報送省生態環境廳。
四、實行動態管理。建立試點名單動態管理機制,結合試點工作推進情況,及時調整試點名單,將工作沒進展或推進不力、進度嚴重滯后的試點對象取消試點資格,移出試點名單,并向社會公開。同時,2024年將組織開展第二批省級試點申報評審工作,對意愿強烈、領導重視、目標明確、路徑清晰的試點對象納入省級第二批試點名單。第二批國家試點單位申報,將從省級試點單位名單中擇優推薦。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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