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閩清縣審計局與閩清縣檢察院、法院、林業局共同簽發《關于探索通過“生態司法+
碳匯”修復受損生態環境的實施方案》,在生態修復案件中實行“
碳匯”認購替代性修復方式,開辟生態修復新路徑。該實施方案明確了碳匯賠償制度案件的適用范圍、規范碳匯的認購方法及金額。同時,在碳匯賠償制度的監管方面,充分發揮各部門的職能優勢,對碳匯產品進行指導和監管,確保碳匯認購資金的保管和使用規范。
良好的生態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閩清縣審計局將依托碳匯賠償機制,助力實行“碳匯”認購替代修復方式,有效促進固碳增匯,實現生態產品價值,解決生態修復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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