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做好本市碳排放交易2022年度履約工作的通知
滬環氣候〔2023〕184號
各有關單位:
為保障本市納入配額管理單位順利完成本年度清繳履約工作,經研究,本市2022年度碳排放交易配額清繳期截止至2023年11月30日。
請各納入配額管理單位于2023年11月30日17:00前,依據經審定的2022年度碳排放量,通過“上海市碳排放配額登記注冊系統”足額提交配額,履行清繳義務。逾期未完成清繳的企業,將依據《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試行辦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聯系人:徐 婷
電 話:62123126、22502669
聯系人:林 立
電 話:23115641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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