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創新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碳達峰碳中和區域聯合行動
粵港澳區域發展不平衡,碳達峰碳中和進程中面臨的困難也不盡相同。因此,大灣區應該借力城市群的協同與合作,明確粵港澳大灣區碳中和差異化發展時序和協作關系,推動形成跨區域
碳補償和碳排放交易機制,將港澳地區金融、科技與服務的巨大優勢融入大灣區的“雙碳”行動中,通過制度創新,探索走出一條低成本、高效率實現大灣區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路徑,不僅有利于降低大灣區推進碳達峰碳中和過程中的成本,也能為國家部署碳達峰行動、碳中和工作提供一套可供選擇的新模式。
?。ㄗ髡呦瞪钲诖髮W中國經濟特區研究中心副教授)
【本文為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2021黨史特別委托項目“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在廣東的實踐”(項目編號:GD21TW08-02)及深圳市2022年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與深圳經濟特區實踐研究”(項目編號:SZ2022D007)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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