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能源碳達峰的最佳時機已經錯過
數據表明,從2014年起,我國社會用電增量可完全依靠非化石能源。在2014年初,一場我國是否應該繼續新建煤電的辯論時,就曾有能源
專家斷言說,如果我們能夠從此不再新建煤電廠,那么我國煤炭用量的峰值,應該就是在已經過去的2013年。雖然該
專家的這一預言,現在已經沒有機會得到驗證了,但是,筆者對此還是非常認同的。換句話說,根據當時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良好態勢,筆者認為:從2014年起,我國就已經具備了社會用電量的增加,完全擺脫煤電的客觀條件。
我國電力的統計數據顯示,2014、2015兩年,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實際增量,均已經超過了當年全社會用電量的增長。也就是說,現實中我們已經實現了完全用可再生能源滿足全部社會用電的增長。遺憾的是,隨著我國煤電產能的繼續無序擴張,為了保障嚴重過剩的煤電企業的基本生存(最低發電利用小時),各種可再生能源的發展都不得不為其讓路。因此,到了2016年,雖然我國煤電機組的利用小時已經創出了歷史新低,但我國燃煤發電總量卻已經開始恢復增長。
至此,我國能源結構絕對好轉的趨勢,已經開始在市場擠壓下不得不開始倒退(絕對好轉是指電力碳排放總量降低的好轉,而不是相對指標的百分比好轉)。此后,各種可再生能源發展政策和投資的收緊,不僅讓可再生能源裝機和發電的增速都急劇下滑,而且棄水、棄風、棄光的三棄問題,始終都難以得到解決。
因為我們當初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本來為的是要實現能源革命電力轉型,然而如果電力不轉型,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很難不是一種累贅。
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良好勢頭被無序擴張的煤電打壓下去之后,已經逐漸喪失了依靠可再生能源的發展來滿足社會用電需求增長的大好局面。隨后幾年,我國社會用電需求的增長,已經不得不再次轉為依靠煤電。
接下來的2017年,我國連續保持三年的碳排放總量的下降趨勢也逆轉為上升。由此所造成的國際負面影響,即使國內看不到,恐怕其損失也不會亞于某些電力企業的經濟虧損。
今天,盡管當年我國“社會用電的增量完全擺脫煤電”的大好局面已經喪失,但是,歷史已經用無可辯駁的事實向我們證明過了:在我國現有的資源和技術水平下,已經具備了完全依靠非化石能源的增長來滿足社會發展用電增量的條件和可能(即:完全有條件實現碳達峰)。特別是最近幾年,我國的風電、光伏發電的成本又有了較大幅度的下降,很多地方都已經達到了不需要補貼的水平。事實證明,制約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顯然已經不是技術和成本,而是市場空間。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 o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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