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運碳稅”屬于歐盟碳關稅?
今年4月,歐洲議會批準了“Fit for 55”2030 計劃包的數項關鍵立法,包括改革碳排放交易體系(ETS)、修正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碳關稅)相關規則等,主要內容中也包括將海運納入碳排放交易體系。
因此,業界有觀點認為,航運碳稅實則是歐盟碳稅征收和EU-ETS在行業和實施范圍上的外延。
國信證券表示,全球航運業采取
碳減排行動,從船舶建設、船舶運營管理等多個環節對船舶能效提升和溫室氣體減排能力提出要求。適用的船舶包括散貨船、集裝箱船、液貨船、雜貨船、滾裝船、氣體運輸船、客船等 12 種類型,也即絕大多數國際航行船舶均受其規制。
因此,受脫碳政策影響,加之船舶老齡化,造新船變得很搶手。據財聯社報道,國內大型船廠的訂單排期很多已經到3-5年后。
例如,從集裝箱船來看,根據船舶經紀公司Allied報告,6月末,達飛在揚子江造船訂造了10艘24000TEU LNG雙燃料箱船,單價2.4億美元,計劃2026年交付;馬士基在揚子江造船訂造了6艘中型甲醇雙燃料新船;長榮在三星重工和日本造船廠訂造了24艘16000TEU甲醇雙燃料新船,單價1.75億美元,計劃2026-2027年交付。
除下單造船外,馬士基還于上月宣布率先改造第一艘配備甲醇雙燃料發動機的集裝箱船舶,計劃于2024年中期開始,在2027年進行的船舶特殊檢驗過程中,將對其他同等級船舶進行相同改造。 內-容-來-自;中_國_碳_0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