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歐洲議會環境、公眾健康和食品安全委員會(ENVI)投票通過了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以下簡稱碳關稅)的立法報告(以下簡稱ENVI方案),引發了輿論關于碳關稅的各種預測、分析乃至焦慮渲染。
ENVI方案較去年7月份歐盟委員會提出的立法草案(以下簡稱歐委會方案)更為激進,具體體現在“覆蓋行業范圍擴大,在此前鋼鐵、鋁、化肥、水泥、電力的基礎上增加了有機化學品、塑料、氫和氨;又在直接排放的基礎上,將間接排放(生產用電的排放)納入了征稅范圍。而且過渡期從3年縮短為2年,即從2025年就開始征稅。”中國
碳中和50人
論壇特邀研究員、海華永泰(
北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吳必軒告訴《證券日報》記者。
以上幾點也是引發各界擔憂碳關稅可能影響中國對歐出口的關鍵原因。但吳必軒建議各界冷靜看待。首先,ENVI方案較為激進,在對進口更加嚴苛的同時,也威脅到歐盟高排放行業的既得利益——導致取消免費
碳排放配額和電價補貼?,F在ENVI方案已經招致歐盟相關產業的普遍反對,其能否在6月初歐洲議會獲得全體表決投票通過存有很大不確定性。此外,碳關稅對我國不同行業的出口影響不能一概而論,特別是在具體方案懸而未決時,坊間流傳的各類估算實則缺乏根據。
客觀看待碳關稅影響
ENVI方案的出爐,是近來備受關注的歐盟碳關稅立法進程中的一個重要進展,標志著碳關稅立法接近“最后一關”。“此次ENVI投票通過意味著歐洲議會的環境委員會對碳關稅方案達成了內部一致,如果到6月初該方案能夠在歐洲議會全體表決投票通過,就會成為歐洲議會對碳關稅的正式立場。屆時,闖過了三關(歐盟委員會、歐盟理事會和歐洲議會)的碳關稅立法只剩下最后一步,即進入三方協商階段,以得到最終的法律文本。”吳必軒介紹。
相較于ENVI方案,去年7月份提出的歐委會方案相對保守,碳關稅只適用于進口產品的直接排放(指企業直接控制的生產過程排放),不適用于間接排放(在碳關稅語境中特指生產過程中所用電力的排放),更不考慮外購原材料的排放。此外,歐委會方案僅覆蓋水泥、電力、化肥、鋼鐵和鋁,不包括一些原本呼聲很高的具有高碳泄漏風險的高耗能產品,如煉油、造紙、玻璃、陶瓷等。
記者查閱到一份由智庫Sandbag與E3G合作發表的報告。該報告依據歐委會方案的行業范圍(水泥、電力、化肥、鋼鐵和鋁)統計2019年中國向歐盟的出口情況。其結論是2019年中國對歐盟出口這些產品約480萬噸,價值65億歐元,僅占中國對歐出口額的1.8%。該報告認為,即使碳關稅擴展到其他高碳的基礎材料及其下游產品,前述比例也只會增加至5%。
吳必軒表示,客觀評估碳關稅對中國出口的影響,第一,要依據法案文本中已公布的詳細稅則號準確統計對歐出口情況;第二,至少要掌握每個所涉行業的大致排放水平;第三,針對每個行業,還要大致知道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的比例。掌握這三組數據是做出嚴謹、客觀評估的必備條件。目前坊間預測、分析普遍引用的一些量化評估數值,其
方法學似乎欠嚴謹。“如果產品范圍對不上,排放水平搞不清,直接和間接排放不分,那么最后得到的數據就沒什么意義,甚至會誤導。例如電解鋁行業,在它的總排放中,間接排放(用電排放)的比例可能很高。測算時是僅針對直接排放,還是也包括了間接排放?這個區別反映到碳關稅對出口成本的影響上,可能就是0.5%和5%的差別。”
化壓力為動力
如今更為激進的ENVI方案成為了歐盟碳關稅立法的“高配方案”,這意味著中國及歐盟的其他貿易伙伴確有必要重新評估碳關稅可能給對歐出口帶來的影響。
而就我國而言,市場之所以認為碳關稅可能影響對歐出口,在于ENVI方案將間接排放納入了征稅范圍,引發了各界對我國電力結構碳排放強度較高,可能變相導致對歐出口商品碳成本相對處于劣勢的擔憂。
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國,火電則是我國二氧化碳排放的最大單一來源。業界共識,電力部門承擔著更大的減排責任,其中包括推動火電等能源電力低碳轉型發展。
不過,一位不愿具名的
碳資產管理專家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目前我國單位發電量二氧化碳排放量水平領先于發展中國家。”換言之,即便電力外購納入碳關稅征稅范圍,也不會導致我國對歐出口商品碳成本相對處于顯著劣勢。更何況,有研究表明,根據雙碳戰略推演,中國在2030年碳達峰時火電行業排放二氧化碳約47億噸,2060年碳中和時僅允許排放約13.5億噸。即電力結構改善作為重要推動力,將促使中國商品的碳含量快速下降。
“相對于渲染碳關稅的影響,我們更應從雙碳戰略的高度,將例如碳關稅這樣的外部壓力,轉變為推動雙碳戰略實施和ESG理念不斷普及、深化的動力,從而真正促進科技創新,推動中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上述不愿具名的碳資產管理專家進一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