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動征收不宜操之過急
在肯定碳稅效果的同時,多位
專家一致表示,啟動征收碳稅需謹慎。
“碳稅政策見效快、執行成本低,而且具備較成熟的稅務管理基礎。可一旦開始征稅,化石能源生產及高碳排放企業首先受到影響。”龐軍表示,在可再生能源尚未實現根本替代的情況下,我國對化石能源的依賴程度依然較高,部分企業及其產品仍有存在必要。而目前,諸如碳捕捉與封存等減排技術并未實現大規模、低成本應用,企業多排放意味著多交稅。
“短期內控排企業能否承受這部分‘額外’支出?如果不能,會不會影響產品供應或
價格,引發市場波動?可能產生的一系列連鎖反應都要充分考慮,先立后破。”龐軍進一步表示。
陳政認為,碳稅制度本身雖然不復雜,但真正平穩、有效落地并非易事。“稅率設定是一個關鍵問題。稅率過高,可能會過度擠壓相關排放企業,過于寬松又達不到預期減排效果。既然是以二氧化碳排放量作為計稅依據,碳稅制度還要與碳排放核算體系相銜接,推行過程復雜,不宜操之過急。”
上述人士建議,要對開征碳稅的納稅人、稅率、計稅依據、稅收優惠等稅制要素進行具體研究論證,充分預評估開征碳稅對經濟、社會及碳減排的影響。同時,做好碳稅與碳排放交易政策的銜接。(本報記者 朱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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