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稅的最早雛形為“庇古稅”,出發點是解決環境的負外部性問題。
碳稅最早起源于英 國經濟學家庇古的《福利經濟學》,里面提到,“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私人部門不會自發地減 少產量或進行污染治理,因此政府可以通過稅收的形式進行限制,迫使私人部門實現外部成 本內部化”,這是碳稅的最早雛形。
國際碳稅發展歷程可分為三個階段:一是 1990~2004 年,1990~1991 年,以芬蘭、 丹麥為代表的北歐發達國家最早開始實施碳稅,到 20 世紀末形成單一的碳稅制度;二是 2005~2018 年,2005 年歐盟正式建立歐盟
碳排放權交易體系(EU ETS),國際上關于碳稅 和
碳排放權交易兩種減排機制的研究成果日益豐碩;隨后,日本、澳大利亞、墨西哥等國家 通過碳稅法案,嘗試開征碳稅。三是 2019 年至今,隨著全球在應對氣候變化上達成共識, 以及《巴黎協定》等國際協議的推進,2019 年新加坡、南非等國家和地區相繼實施碳稅。據世界銀行統計,截至 2021 年,全球碳稅共計 38 項,涉及 30 個國家,分布在歐洲、美洲、 亞洲、非洲和大洋洲。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