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稅與碳排放權交易體系的差異
碳稅與碳排放權交易體系同屬于碳定價范疇,主要通過發揮
價格信號作用,引導經濟主體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環境污染行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
綠色轉型,同時形成一定的財政收入。因此,世界各國普遍認為,碳稅與碳排放權交易體系是激勵節能減碳、應對氣候變化的有效手段,有利于促進
低碳經濟發展,但二者各有優劣。
基于外部性的理論,碳稅具有一定的優勢,例如,其具有規范的稅收體制和完善的法律規定,因而政府的管理成本更低,在進出口的國際稅收協調方面難度也更低。同時,在法律保障體系的支撐下,權力尋租和腐敗的自由空間較小。此外,碳稅的覆蓋范圍廣,包括大中小型在內的所有碳排放主體都被納入,因此,碳稅的
節能減排引導效應覆蓋面更廣。
同時,碳稅也存在一定的劣勢,例如,碳稅的開征需要經過一套標準化的法律程序,甚至可能遇到較大的阻力;碳稅的累退性可能增加低收入群體的稅負,拉大不同地區、不同群體之間的收入差距;開征碳稅在短期內會造成企業生產成本上漲,稅負轉嫁到需求端后,使得居民生活受到一定程度上的影響;此外,不能對減排效果進行精確的預期和規劃,造成減排總量具有不確定性。
基于科斯定理,碳排放權交易體系也具有一定的優勢,例如市場定價方式更加靈活,有助于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激發市場活力;在社會公平方面,具有較弱的累退性,對低收入群體的負面影響較?。痪哂忻鞔_清晰的減排總量目標,并細化分解微觀的數量化指標,促使各主體落實責任,有助于加大對高排放、高污染、高耗能大型企業的集中統一管控力度,促進新興綠色產業發展。
同時,碳排放權交易體系的劣勢主要反映在:一方面,在變化的市場環境中,經濟發展不確定性對碳排放權交易體系的影響較大,信息不對稱也影響著企業減排預期和動力;另一方面,作為碳排放權交易體系的核心要素之一,配額分配不得當容易導致權力尋租、利益輸送等不良現象,破壞規范體系,降低運行效率。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