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稅是什么意思?
文章來源:中國碳排放交易網碳交易網2014-06-13 08:02
荷蘭
荷蘭在世界上以環境優美著稱,是OECD國家中環境稅開征較早的一個國家。荷蘭環境稅大都屬于特定目的的稅收,特點是以小稅種為主,各種環境稅的稅率規定得十分明確和詳細,稅種繁多并且深入到國民生活的方方面面。隨著荷蘭環境稅制的完善和迅猛發展,環境稅收收入占全部稅收收入的比重不斷加大,從1 996年的1.22%已上升到2004年的14%,占GDP的3.5%。據易碳家了解到,同時,荷蘭環境稅大都是專門目的稅,所以其稅收收入大都作為專用基金,專款專用,全部用于環境保護方面的開支。另外,荷蘭在制定環境稅時充分考慮到對同一種產品的不同消費行為征稅將對環境產生不同的影響,因而大都對影響環境不大的行為作出一些減免稅的規定,較好地發揮了保護環境的功能。荷蘭特別為環境保護目的而設計的稅種主要包括:燃料稅、能源調節稅、鈾稅、水污染稅、地下水稅、廢物稅、垃圾稅、噪音稅、超額糞便稅、狗稅等。從實踐看,該國基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征收目的和條件方面的不同,在環境稅的征收管理上賦予了地方政府很大的靈活性,并充分協調了稅務部門和各環境、資源部門的配合,保證了荷蘭環境稅征收的高效率。
波蘭
波蘭從1970年開始設立環境稅與資源稅,當時的目的是為了激勵污染者調整其行為。但由于開始時稅率較低,特別是一直處于計劃經濟體制下,生產、消費對價格信號的反應都很微弱,環境稅并不能通過價格機制有效地發揮作用,更多的是發揮了為環境投資和污染削減項目籌集資金的作用。其后,在1989年、1990年和1992年,又對環境稅進行了改革,稅率水平得到較大提高,征收系統也得到了加強。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網-tan pai fang . com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