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綠色農業概念發展
國外農業綠色發展起步較早,且更偏重于農業的可持續發展??沙掷m農業的概念,最早是由世界銀行于1981年提出。1988年,美國農業部對可持續農業提出法律定義,可持續農業是一種因地制宜的動植物綜合生產系統。即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能滿足人類對食品和纖維的需要;提高和保護農業經濟賴以維持的自然資源和環境質量;最充分地利用非再生資源和農場勞動力,在適當的情況下綜合利用自然生態周期和控制手段;保護農業生產的經濟活力;提高農民和全社會的生活質量。
聯合國糧農組織(1991)對可持續發展農業提出的定義是:“可持續發展農業是一種旨在管理和保護自然資源基礎,調整技術和機制變化的方向,以確保獲得可持續滿足當代及今后世世代代人們的需要,能保護和維護土地、水、植物和動物遺傳資源,不造成環境退化,同時在技術上適當,經濟上可行,而且社會能夠接受的農業。”1992年,歐盟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約束下開始農業環境治理,低碳農業政策也被相應提出。低碳農業主要以綠色化產業發展方向為指導,提倡生態化、循環化,強調降低能耗污染和排放,同時提高農業產出率,最終實現農業發展的高效率、高
碳匯、低能耗、低污染和低排放。
綜上所述,本文認為綠色農業的概念是充分運用科學技術、先進農業裝備和發展理念,兼顧“減少
碳排放、增加糧食產量、實現鄉村振興”三大目標原則,取得單一或多重效益的農業生產體系。
我國綠色農業發展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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