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雙碳”目標下,金融機構今年以來頻頻發力碳金融,與“碳”掛鉤的創新信貸產品和服務體系不斷涌現。今年2月份,四川天府新區川西林盤
碳匯線上交易正式達成,這也意味著獨立生態
碳匯項目在全國范圍內第一次通過碳匯市場線上掛牌交易實現價值補償;7月份,中國銀行麗水市分行發放首筆林業碳匯質押貸款;9月3日,金融機構碳核算
平臺在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亮相;等等。
為助力“雙碳”目標實現,金融機構提供了大量資金支持。人民銀行統計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二季度末,本外幣
綠色貸款余額27.05萬億元,比年初增加了5萬億元,高于各項貸款增速27.8個百分點。在實踐中,除了
綠色信貸之外,銀行等金融機構在碳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方面還有較大發力空間。如碳排放權期貨能夠通過提供公開透明、高效權威的遠期
價格助力碳市場更好實現
價格發現功能,加強碳市場流動性;
碳債券等產品能夠盤活企業碳資產,為有
碳配額企業融資;碳指數、碳保險能夠為
碳交易提供風險保障。
當前,越來越多的銀行開啟了碳排放權抵押融資貸款等創新探索,但受政策制度所限,目前銀行等金融機構尚未進入全國碳市場,未能發揮促進碳配額有效定價、增強市場活躍度的作用。從全球碳市場發展規律來看,未來我國碳市場擴容將是大概率事件,銀行等金融機構還將有較大創新服務空間。
銀行對于碳市場的企業,可提供
開戶、結算、存管等基礎碳金融服務,開發全流程的配套金融服務模式。另外,還可圍繞企業的具體需求,以企業碳配額或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
CCER)作為抵質押物向企業發放貸款、發行碳債券,甚至探索發展碳金融衍生產品,為企業管理碳配額及
碳價格風險提供衍生品對沖服務等。
從企業角度來看,碳排放、
碳資產管理不同于企業以往的任何一項業務。碳排放數據鏈條長、涉及環節多、周期長,且還涉及交易、財務等內容,協調各部門各要素的難度較大,亟需銀行等各類專業機構的助力。
碳市場需要深化發展,碳金融的空間還有待釋放,需要更多的市場參與者。碳金融近年來雖然創新探索不斷,但參與的金融機構不多,應用規模仍然不大,各地“首單”的示范效應亟待放大。發展碳金融存在不少堵點,我國支持綠色金融發展的政策工具不斷豐富完善,而碳金融還需要更多更有針對性的專門扶持政策,如將碳金融發展納入金融機構評價體系,為碳金融產品的投入和創新發展開通綠色通道等。
從國際成熟市場的經驗來看,碳市場的金融化是必然趨勢,金融機構的加入可以幫助市場更好實現價格發現,切實幫助企業進行避險。下一步,要鼓勵有條件的銀行成立專門的碳金融部門,專注于全國碳市場融資支持或投資顧問咨詢業務,以更好地發揮金融機構在
碳減排和可持續發展領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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