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金融機構信息披露要求
金融機構信息披露也被業內視為綠色金融的關鍵。
“國際競爭在標準披露規則其實已經開始,因為大家都意識到這是工業革命以來最主要的一次新的全球規則的制定,誰占有了規則制高點誰就占有未來,這也是全球競爭,同時在過程里面構建全球的資本市場支持整個碳中和轉型。”朱民說。
TCFD(氣候變化相關財務信息披露指南)經過五年的努力構造了一套披露的建議,包括企業戰略、公司治理、風險管理、指標和目標等,在許多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應對氣候變化和碳中和轉型的企業披露的原則建議,現在已經有2600多家響應標準,準備按這個標準實施,所以披露性走在很前面。
近日,由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聯合國環境署(UNEP)、世界自然基金會(WWF)等機構發起,聯合包括35家金融機構和企業組成的自然相關財務信息披露工作組(Taskforce on Natur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TNFD)制定并發布了《自然相關財務信息披露框架(測試版)》。
與TNFD框架的不同在于,TCFD僅幫助組織機構識別與報告氣候相關風險,不包括自然環境里的其他風險如生物多樣性,而TNFD框架范圍包括生物自然、水、土壤和空氣,以及與自然其他方面相關的礦產消耗。
我國《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指南》明確,覆蓋商業銀行、資管機構、信托公司、保險公司四類機構,鼓勵金融機構每年至少對外披露一次環境信息。中國央行建議根據綠色金融產品需要開展披露,但并沒有提及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具體時間。
近年來,我國開展了一系列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
試點工作,也取得了顯著的成效,部分試驗區已經實現了轄內金融機構環境信息全披露。
例如,去年年初啟動的大灣區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試點工作,通過編制《環境信息披露報告》,對區內8市13家法人銀行機構的環境相關治理結構、政策制度、風險與機遇,投融資活動的環境影響,綠色金融創新等內容進行了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報告,其中涵蓋了大量中小金融機構,為全面推進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工作積累了有效經驗。此外,重慶市利用金融科技手段,通過“長江綠融通”綠色金融大數據綜合服務系統等互聯網
平臺,發布了全轄38個區縣的71家金融機構的《2020年度氣候與環境信息披露報告》。(實習生曹穎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