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多元化的綠色金融體系
作為央行綠色金融體系“五大支柱”之一,綠色金融標準是綠色金融政策體系頂層設計中的關鍵環節,對于綠色項目的認定口徑則是綠色金融標準制定過程中的重要一環。
近年來,我國不斷推進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建設。
2021年4月,中國央行、國家發改委、證監會聯合印發了《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將支持項目的范圍進行統一,并逐步實現國內與國際通行標準和規范的趨同,有利于推動綠色債券的進一步發展。
同年,中國人民銀行還發布了首批綠色金融標準,包括《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指南》及《環境權益融資工具》兩項行業標準,拉開了中國綠色金融標準編制的序幕,也填補了相關領域綠色金融行業標準的空白。
但是,業內普遍認為在現有的綠色或可持續金融體系下,綠色和可持續金融的界定標準、披露要求等還不夠明確。
“金融機構對于經濟活動中的‘轉型’活動,以及高碳或‘棕色’活動還存在無法明確識別的情況。”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
北京綠色金融與可持續發展研究院院長馬駿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獨家專訪時表示,由于上述原因,一些金融機構“不敢”為轉型活動提供金融服務。
馬駿建議,監管部門應該牽頭制定轉型金融框架,在轉型標準、披露要求以及激勵措施等方面,給出明確的要求和指引。他還提出轉型金融體系應具備的五大要素:界定轉型活動;明確如何披露轉型活動;明確轉型金融支持工具;激勵機制和保證公正轉型。
此外,我國綠色金融投融資結構還有待完善。近日,來自中國建投的《中國投資發展報告(2022)》指出,我國是一個以間接融資為主的國家,綠色信貸占我國綠色金融產品總規模的90%,綠色金融發展存在發展不平衡的問題。未來有必要建立更加多元的綠色金融體系。
Wind統計數據顯示,2018~2020年中國新增綠色融資中,綠色信貸占比為90%,綠色債券和綠色股權融資的占比分別為7%和3%。無論在綠色金融項目和標準還是產品和服務,綠色信托、綠色保險、綠色融資租賃還相對較少。
中國建投投資研究院主任張志前對21世紀經濟報道表示,與成熟市場國家相比,我國綠色債券在綠色融資中的比例偏低,未來還有非常大的發展空間。
張志前進一步表示,發展綠色金融,推動經濟綠色轉型,必須建立多元化的綠色金融體系,而這單靠市場和金融機構的自發力量遠遠不夠,還需要金融行業監管部門主動發揮宏觀調控和指導的職能。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