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碳金融體系創新發展
氣候投融資是指為實現國家自主貢獻目標和低碳發展目標,引導和促進更多資金投向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投資和融資活動,是綠色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
《方案》要求有序發展碳金融,指導試點地方積極參與全國
碳市場建設,研究和推動碳金融產品的開發與對接,進一步激發
碳市場交易活力。鼓勵試點地方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穩妥有序探索開展包括
碳基金、碳資產質押貸款、碳保險等碳金融服務,切實防范金融風險,推動碳金融體系創新發展。
《方案》提出了八大重點任務,包括編制試點方案、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有序發展碳金融、強化碳核算與信息披露、強化模式和工具創新、強化政策協同、建設國家氣候投融資項目庫、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和國際交流合作。
《方案》提出,強化模式和工具創新。鼓勵試點地方各類金融機構創新氣候友好型的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提供有效金融支持。鼓勵符合條件的試點地方氣候友好型企業通過資本市場進行融資和再融資。鼓勵試點地方通過市場化方式推動小微企業和社會公眾參與應對氣候變化行動。鼓勵試點地方健全風險管理體系,建立損失分擔、風險補償、擔保增信機制。鼓勵試點地方對所在區域內的企業氣候友好型表現進行科學評價和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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