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制度框架促進綠色保險承保、投資
對于綠色保險的發展,孫潔提出了四大建議:完善綠色保險相關法律制度;加強對綠色產品服務創新的財政支持;推進綠色保險承保能力建設;促進綠色保險投資發展。
具體而言,在完善綠色保險相關法律制度方面,孫潔建議打通綠色保險相關法律制度的“最后一公里”,進一步細化強制環責險規則,明確污染的責任歸屬、賠付細則、因果關系和賠償金額等,同時強化環境執法,對造成污染的企業及時查處和整改,加大對重大環境刑事犯罪的打擊力度,有效推動環境風險和效益的“外部性內部化”,提升企業環境風險意識和投保意識。
加強對綠色產品服務創新的財政支持方面,孫潔提出,轉變財政補貼理念,將
低碳環保直接補貼轉化為保費補貼,面向綠色產業全產業鏈提供保費補貼,發揮保險機制放大效應。面向環保節能設備研發企業,提供科技保險保費補貼,鼓勵企業依靠保險分擔研發創新過程的風險。面向風力發電、光伏發電等新興能源企業,提供風力發電指數保險、太陽輻射發電指數保險保費補貼,鼓勵企業利用保險保障穩健運營。
同時,針對綠色保險供給,制定稅收優惠政策,調動保險機構服務綠色發展的積極性。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農業保險、森林保險、巨災保險等綠色保險保費收入免征增值稅;對財政提供保費補貼的其他綠色保險產品,對政府補貼保費部分免征增值稅,避免稅收效應抵消財政補貼效應。
推進綠色保險承保能力建設方面,孫潔建議環保部門和金融監管部門加強跨部門合作,搭建統一的綠色保險數據庫,在全國范圍內統一收集和管理環境污染、環境損害、節能減排、污染損害賠償支出等數據,形成共享數據庫,為綠色保險產品的創新研發、費率厘定、承保理賠、風險服務等提供數據支持,提高綠色保險科學化和專業化水平。
同時,加快制定各個行業風險管理規范和評估標準,制定體現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環境風險評估技術標準,統一承保前技術評估,制定承保后的環境風險防控服務技術標準,幫助保險公司加強環境風險評估能力建設,推出更完善的綠色產品和服務。
促進綠色保險投資發展方面,孫潔建議監管機構積極協調推動保險與銀行等其他金融機構的綠色聯動機制,支持引導更多保險資金進入綠色產業。鼓勵保險資金投資
綠色債券,對于保險機構投資
綠色債券的利息性收入免征增值稅;探索建立中國保險業綠色產業投資基金,促進聚集更多的社會資金投入到綠色產業的發展。
除此之外,亦有業內人士建議,在促進綠色保險發展方面,企業應樹立綠色金融意識,合理運用綠色保險融資增信;各行業協會應積極開展綠色金融相關專業培訓,鼓勵綠色保險產品創新實踐;保險公司應運用金融科技手段,建立綠色保險專有數據庫;政府應完善頂層設計,建立健全綠色保險引導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