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排放交易系統
作為應對氣候變化的重大舉措,歐盟于2003年通過了設立碳排放交易市場的決定,并于2005年正式開始運行歐盟排放交易系統。由于成立時間較早以及自身具備的天然跨國性質,歐盟排放交易系統一經問世就成為世界上規模最大的
碳交易市場。EUETS采取“總量管制和交易”規則,各成員國被分配國家碳排放限額,加入到碳排放交易體系的企業也被分配排放許可量,當企業實際排放量小于限額時,可以將剩余碳排放權出售獲利,反之則需要購買。歐盟排放交易系統自身交易體系設計合理,已經成為歐盟應對氣候變化的主要
平臺與工具。作為一個成功的跨國
碳交易體系,歐盟排放交易系統覆蓋了來自歐盟27個成員國和非歐盟的挪威、列支敦士登和冰島。
歐盟排放交易系統建設穩步推進,從2005年到2020年,依次經歷了第一階段、第二階段和第三階段的建設和發展,其覆蓋行業、配額分配方式等都出現了一定變化。
其中從2013年到2020年已經進入到了第三階段,在此期間,歐盟排放交易系統排放總量每年以1.74%的速度下降,2020年溫室氣體排放目標設定為相比1990年低20%以上。從2021年到2030年,EUETS將進入到第四階段建設中,減排速度將從每年1.74%提高到每年2.2%,減排涉及的產業范圍也將進一步擴大。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