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財稅激勵與市場激勵更好結合起來
為市場提供綠色技術、產品和服務的經濟活動具有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和應對氣候變化的公共屬性或正外部性。鼓勵、支持和引導綠色技術創新和綠色產業發展,推動符合綠色發展理念和市場需求的綠色產品可持續供給,打造有利于投資、生產和消費綠色化轉型的制度體系和市場環境,必須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
政府的作用在于基礎性和配套制度設計,運用財政、稅收等方式和工具提振市場主體信心和預期,市場的作用要突出供求、
價格和競爭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為綠色投入和產出提供市場化、貨幣化轉換的通道。
要充分發揮財政補貼和稅收優惠的激勵作用,為生態價值的實現提供基礎性保障和政策性支持。綠色發展并不是以單一利潤導向作為主要目標,而是追求生態價值、社會價值和經濟價值多目標的統一,真正實現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戰略愿景。對于投資綠色產業、項目和開展綠色生產活動的市場主體而言,普遍面臨資金投入大、收益回報周期長、技術設備轉換成本和綠色產品、服務價格高、特殊風險暴露以及因技術不穩定和缺乏相應標準認證造成的市場低認同等問題,在缺乏對生態價值進行確認、計量和評估以及交易市場、制度和機制發展不充分的條件下,市場主體進行綠色投資和生產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將被抑制,“洗綠”行為可能不斷發生,綠色經濟陷入“檸檬市場”的發展悖論。因此,必要的財稅激勵對促進綠色技術創新、培育綠色產業和推動綠色經濟發展至關重要。一是運用財政補貼、稅收減免和政府購買服務等手段,直接為參與綠色投資、生產和消費的市場主體提供便利和優惠條件,降低相關主體的成本壓力,激活消費潛力;二是發揮各級政府融資擔保機構和各類產業引導基金的作用,發起設立以服務綠色技術、項目和產業為主要內容的綠色基金,向市場釋放積極信號,運用公共資本的杠桿作用撬動私人資本和社會資本,引導資金等各類資源共同支持綠色經濟發展。在設計財稅激勵的政策、方向和力度時,要重點關注有助于
碳減排、以自然方式進行污染物降解和通過流域治理或生態修復完成自然景觀再造、保護生物多樣性以及綠色農業等領域。
突出價格等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支持
碳交易的基礎設施和
平臺。降低對高碳能源的依賴,減少能耗和碳排放,是發展
低碳經濟、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促進經濟轉型升級的必然要求,而加快
碳金融和其他
排污權交易市場建設是實現碳減排的重要機制和制度安排。發展
碳金融和其他
排污權交易市場,要依靠市場化手段實現碳排放權(量)的認證及其收益的標準量化,并使其具有公開交易屬性和市場定價基礎,通過價格機制引導資源配置,為市場主體主動履行碳減排任務提供持續有力的市場激勵,為利用碳金融轉移環境風險和實現環境目標提供市場空間。一是加快推動國家碳排放權和其他排污權交易市場和
平臺建設,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制度和交易機制;二是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功能,鼓勵養老、保險等長期資金參與設立和投資支持碳排放的綠色基金,豐富碳金融及其相關衍生產品和工具;三是利用大數據、區塊鏈、物聯網和人工智能等數字化技術對有助于碳減排的技術、產品和綠色資產進行認證、貼標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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