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亞洲地區可持續目標實現的突出問題之一是低碳轉型的進度較慢。這從各國相對保守的國家自主承諾(NDC)和巴黎協定中的承諾中都能體現出來。聯合國環境署在2017年的一份報告中就指出,按照當下巴黎協定的承諾,到2100年全球氣溫至少要升高3攝氏度。[1]筆者建議必須要從各國頂層設計入手,加大推動整個經濟體系的低碳轉型。這包括要加大對可再生能源的支持力度,加快降低對化石能源的顯性的和隱性的補貼[2],同時,要注意能源轉型不僅限于能源產業,而是要將減碳的目標嵌入到所有國民經濟領域的發展規劃之中。此外,特別要注意的是,在亞洲地區,所有氣候相關項目中,大多數還是僅限于減緩氣候變化類,而并沒有對氣候適應類項目給予足夠的重視。而事實上,鑒于該地區的經濟社會環境復雜性與脆弱性(在亞太地區,一個人受到自然災害影響的機率比其他地區高出5倍),適應類項目應當受到更多的關注,未雨綢繆。以目前的二氧化碳排放情況測算,氣候變化會加快自然災害威脅的到來,并增加與之相關的財政風險[3]。所以,氣候災害風險管理必須被盡快納入到國家級戰略規劃中,并對氣候適應類環境投融資活動給與更多的支持。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