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綠色金融發展的方向和著力點是什么?
潘光偉給出了答案。
在潘光偉看來,堅持綠色金融的商業可持續性,沒有商業可持續性的綠色金融是沒有生命力的。
“綠色金融商業可持續性取決于,要有嚴格的環保執法,這是綠色金融發展的大環境;財政稅收等方面的激勵,建議有關部委能出臺綠色項目的財政貼息和稅收優惠激勵等引導政策,促進綠色金融更快發展;重視對金融機構自身的社會責任、綠色投資意識的培育,有更多的金融機構參與投資綠色項目,必然有利于降低綠色項目的成本和
價格,有利于綠色金融可持續發展。”潘光偉表示。
堅持防范風險的底線。綠色金融本質上還是金融,防范風險是金融的永恒主題,我國發展綠色金融要牢牢守住風險底線原則。
在潘光偉看來,目前,綠色金融的風險主要體現在:一是綠色項目界定標準不完全統一,相關部委對
綠色債券的綠色項目應用范圍還沒有達成完全一致的觀點,造成在不同的統計應用領域要使用不同的統計規則。二是目前綠色信貸項目的信息披露不夠充分,參與認證評價的流程還不夠規范。三是綠色項目資金的后續監督管理有待加強,仍存在“洗綠”和“假綠”等風險,資金可能以“綠色”名義流入非綠色項目。“在綠色金融界定標準的統一和合規披露方面,我們還有很多溝通協調工作要做。”
堅持探索綠色金融創新。綠色項目的融資需求具有多層次性和多樣性,這就需要銀行業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積極探索創新,根據綠色項目的不同需求匹配相適應的金融產品和服務。
“目前,部分銀行在綠色金融創新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潘光偉表示,進出口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等開始在境內外發行綠色金融債和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興業銀行、浦發銀行、華夏銀行、
北京銀行等開展以
節能服務公司提供的能源管理合同項下的未來收益權作為質押提供貸款;國家開發銀行、浦發銀行等還開展了
碳排放權質押貸款等創新業務。
“這些金融創新產品都取得了較好的市場影響,可以繼續研究拓展業務領域和擴大創新產品規模。”潘光偉說。
堅持體制機制建設和完善。目前,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內部審計部門已開始建立關于客戶、項目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的審計檢查制度,但在建立綠色金融組織體系方面還剛剛起步,只有少數銀行內部有比較健全的綠色信貸組織機制,設置了專門負責綠色信貸的職能部門。
潘光偉坦言,許多銀行仍存在綠色信貸業務方面人力、財務資源配置不足,組織架構不完整,專業化隊伍不健全等問題,綠色信貸人才隊伍建設和體制機制建設方面還需要各金融機構共同推進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