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戰略決心上看,新開發銀行在相關報告中表示,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第二十一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和G20二十國領導人杭州峰會等重要國際
平臺上關于“綠色發展”的探討使其認識到“綠色”的重要性,并將“綠色”作為從成立伊始便根植核心的發展要素[3]。在新開發銀行2017- 2020總體發展戰略的五個關鍵領域中,
清潔能源首當其沖排在第一要位 [4](其他四個領域分別是:交通運輸基礎設施、農業灌溉、水資源管理和衛生條件改善、可持續城市發展和經濟合作一體化),這表明了新開發銀行在能源領域的綠色發展決心。2016年新開發銀行發布了“環境與社會發展框架”(Environment and Social Framework)[5],也表明了遵守環境和社會可持續性發展原則的意志,和確保所有項目對環境和社會產生的影響降到最低的愿景。從實踐行動上看,新開發銀行計劃將
綠色債券原則與非基礎設施領域的投資結合起來,并表示銀行將把業務從“借”和“貸”雙向都綠色化起來。這表明了新開發銀行當前的綠色戰略有著廣泛的覆蓋領域。雖然新開發銀行尚未公開具體數字,但筆者從其項目清單中看到,即使用最嚴苛的國際通用標準來衡量,其綠色項目的比例也至少在50%以上。由此我們可以看到,新開發銀行從戰略決心和戰略實踐兩方面都表現出了強大的綠色愿景,在綠色發展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然而,在決心和行動之外,我們還是要理性得看到其綠色戰略在方法論上存在的一個關鍵問題,即迄今為止,新開發銀行還未對“綠色”進行清晰的定義。這主要表現在其綠色標準的缺乏和環境風險評估體系的不成熟,另外,新開發銀行側重于基礎設施的投資,而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由于其本身的復雜性高,更給項目的綠色定性造成了困難。為此,筆者結合多邊開發銀行的特點和新開發銀行的發展情況,為其綠色戰略的完善提出三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