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海:標準是國家基礎性制度的技術支撐,是以科學、技術和經驗的綜合成果作為基礎形成的,為各種活動或其結果提供規則、指南或特性。本標準既是按照規定的程序經協商一致制定海洋
碳匯核算的定義和區分過程,也是為了海洋
碳匯系統分類和技術優化組合的統一過程。主要解決了海洋碳匯定義和量化這兩個關鍵性問題。
為什么說是關鍵性問題?海洋碳匯核算是一個多因素綜合作用的復雜系統,其概念界定尚不明晰,方法選擇亦具有復雜性。目前國際上研究最多的海洋碳匯組分是看得見、摸得著的紅樹林等海岸帶藍碳,對于其他海洋碳匯成分,因涉及地球系統各圈層之間碳量傳輸,包括大氣層、水圈、生物圈、巖石圈等,需要不同學科之間的交叉整合研究,迄今,國際上尚無對海洋碳匯計量的統一規范和標準?!稑藴省肺誌PCC和
CDM碳匯計量方法的先行思想,結合我國實際,明確了海洋碳匯的相關術語和定義,構建了海洋碳匯核算體系,標明了數據來源與途徑,規定了核算流程、內容、方法及技術等要求,提供了一套完整的用于核算我國海洋碳匯能力的實施方案,確保海洋碳匯核算工作有標可依。
在海洋碳匯的定義問題上,海洋碳匯術語和定義是海洋碳匯核算的基礎前提。國內外相關權威性定義包括:《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中指出碳匯是“從大氣中清除溫室氣體、氣溶膠或溫室氣體前體的任何過程、活動或機制”;《藍碳:健康海洋對碳的固定作用——快速反應評估報告》指出,藍碳是指“利用海洋活動及海洋生物吸收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并將其固定在海洋中的過程、活動和機制”;HY/T 0305-2021《養殖大型藻類和雙殼貝類碳匯計量方法 碳儲量變化法》將大型藻類碳匯定義為“利用大型藻類從空氣或海水中吸收并固定二氧化碳的過程、活動、機制和能力”。參考以上,《標準》將海洋碳匯定義為“紅樹林、鹽沼、海草床、浮游植物、大型藻類、貝類等從空氣或海水中吸收并儲存大氣中的二氧化碳的過程、活動和機制”,明確了發揮碳匯作用的主體是紅樹林、鹽沼、海草床、浮游植物、大型藻類、貝類等,同時強調了碳匯過程是“吸收并儲存”的過程。此外,為便于理解和后續應用,《標準》對海洋碳匯核算涉及的其他相關概念也進行了逐一界定。
在海洋碳匯量化問題上,基于“海洋碳匯”的定義,《標準》所指海洋碳匯能力由紅樹林碳匯、鹽沼碳匯、海草床碳匯、浮游植物碳匯、大型藻類碳匯和貝類碳匯等組成。結合《標準》制定過程中各階段的意見和建議,未考慮物理泵途徑的海洋碳匯能力,其原因在于物理泵途徑產生的海洋碳匯量主要受氣溫、風速、海水溶解度與交換界面分壓值等氣候與水文因素的影響,計量方式多以實地檢測為主,模型差異性較大,準確性有待進一步探討;未考慮海洋微生物碳泵途徑的海洋碳匯能力,其原因在于海洋微生物碳泵研究處于探索階段,《標準》只納入有共識且技術成熟的部分;未考慮珊瑚礁的海洋碳匯能力,其原因在于珊瑚的鈣化過程中伴隨CO?釋放,其不同時間尺度的
碳源-碳匯屬性有待進一步研究;未考慮底棲動物的海洋碳匯能力,其原因在于底棲動物碳匯有待進一步論證;未考慮魚類、甲殼類的海洋碳匯能力,其原因在于魚類、甲殼類等的養殖過程靠投放含碳餌料維系的傳統海水養殖模式,不屬于海洋碳匯;未將海藻場、巨藻單獨列出,其原因在于《標準》已體現大型藻類的碳匯作用。海洋碳匯能力核算采用常規且成熟的調查方法,主要包括群落樣方調查方法、標志樁法、葉綠素a法等,力求基層可操作、區域可對比。核算數據主要來源于實地調查,按照相應的調查方法進行調查與實驗就可以獲取,如果沒有條件開展調查的,《標準》也給出了相關系數的參考值。
此外,在《標準》的制定過程中,課題組還從碳要素視角和生態產品視角探索了海洋碳匯經濟價值核算方法,嘗試推動碳匯經濟價值評估向市場化機制邁進,以生態產業化帶動社會資本參與海洋生態保護修復,推動海洋碳匯價值實現。相關工作將以其他成果形式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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