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生態環境部發布了《2021、2022年度全國
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發電行業)》(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方案》),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這份方案對全國
碳市場第二
履約周期的配額分配工作做出了安排。
生態環境部在編制說明中表示,《方案》明確了
碳配額分配的方法及規則,2021、2022年配額實行免費分配,延用基準法核算重點排放單位機組配額量,按不同機組類別設定相應碳排放基準值,將各機組、各重點排放單位、各行政區域年度配額總量加總,最終確定各年度全國配額總量。《方案》增加了盈虧平衡值的概念,作為制定供電、供熱碳排放基準值的重要依據,并將負荷(出力)系數修正系數拓展至常規燃煤熱電聯產機組。
在第一個履約期,配額發放相對寬松,履約率較高,生態環境部披露的數據顯示,以履約量計,履約完成率為99.5%。在第二個履約期,配額發放開始收緊,燃煤機組的碳排放基準值全面下調,控排企業獲得免費配額數量將同步減少。
據了解,生態環境部分別在2022年3月、10月對《方案》進行了兩輪內部征求意見,此次是第三次征求意見。與2022年3月的征求意見稿相比,新發布的《方案》的一大變化是將部分類別機組的基準值進行了上調,這將有利于減輕煤電企業的履約壓力。
在2022年3月的征求意見稿中,300MW等級以上常規燃煤機組、300MW等級以下常規燃煤機組的基準值分別為0.8090tCO2/MWh、0.8560tCO2/MWh,最新版《方案》則對碳排放限值做出規定:2021年基準值分別為0.8200tCO2/MWh、0.8773tCO2/MWh,分別較2022年3月征求意見時增加了1.4%、2.5%。2022年分別為0.8159tCO2/MWh、0.8729tCO2/MWh,分別增加了0.9%、2%。
燃煤機組獲得的CO2配額量等于機組供電CO2配額量加上機組供熱CO2配額量,其中機組供電CO2配額量=機組供電量×機組所屬類別的供電基準值×修正系數,基準值上調意味著燃煤機組將獲得更多的配額量。
各類別機組單位供電量的碳排放限值(tCO2/MWh)
對于基準值的調整,生態環境部在編制說明中表示,基準值松緊程度既與當前的宏觀經濟環境、能源保供形勢協調,也與碳市場作為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政策工具的功能定位相適應。
受上游電煤
價格高企影響,大型發電集團煤電業務板塊均出現不同程度的虧損。中電聯在《2022年三季度全國電力供需形勢分析預測報告》中指出,2022年以來,煤電企業采購的電煤綜合價始終超過基準價上限,大體測算前三季度全國煤電企業因電煤
價格上漲導致電煤采購成本同比額外增加2600億元左右。大型發電集團到場標煤單價漲幅遠高于煤電企業售電價格漲幅,導致大型發電集團仍有超過一半以上的煤電企業處于虧損狀態,部分企業現金流緊張。
在配額清繳方面,《方案》也進行了調整,取消了兩項優待政策。在第一履約周期,燃氣機組實行不完全強制履約政策,其應清繳配額量為核查排放量與最終核定配額量的較低值。這項政策的出發點是為了鼓勵燃氣機組的發展。燃氣機組不強制履約的優待政策在《方案》中被取消。
第二項是取消20%的配額履約缺口上限。在第一履約周期,為降低控排企業的履約壓力,規定在控排企業的配額缺口量超過核查排放量20%時,其配額清繳義務最高為其獲得的免費配額量加20%的核查排放量。這意味著,雖然基準值提高了,但個別配額缺口過大的火電機組將面臨更大的履約壓力。
取消了上述兩項優待政策的同時,《方案》也為可能出現的問題,預留了“打補丁”的口子:“為減輕重點排放單位的履約壓力,如有必要將根據實際情況在核定配額環節實行柔性管理,相關規定另行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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