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九次締約方大會(以下簡稱COP29)順利在巴庫閉幕。
大會就新的氣候融資集體量化目標(NCQG)、《巴黎協定》第六條國際
碳市場機制等關鍵議題,達成了名為“巴庫氣候團結契約”的一攬子平衡成果。
《巴黎協定》第六條的核心是建立一個由聯合國監督的
碳信用機制,幫助各國和企業在全球范圍內實現減排目標。
值得注意的是,
會議通過了關于《巴黎協定》第六條第四款所確立機制的規則、方式和程序的決議文件(以下簡稱《決議》),進一步明確了《巴黎協定》第六條國際碳市場的進一步機制安排。
國際碳市場如何運行,遵循什么
方法學原則,減排量如何授權……
針對這些問題,近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了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研究團隊(以下簡稱上海
環交所研究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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