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監督管理體制 強化碳排放權交易管理
近年來,我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穩步推進。2021年7月,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以下簡稱“全國
碳市場”)正式上線交易,在制度體系、技術規范、基礎設施建設、能力建設等方面取得積極進展。
進一步明確監督管理體制,是加強碳排放權交易管理的重要方面。
司法部、生態環境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條例》明確,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的有關監督管理工作;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的有關監督管理工作。
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主任徐華清認為,上述規定明確了生態環境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的監管職責,有助于充分發揮相關部門作用,構建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聯合監管體系。
為提升監管效能,《條例》還規定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建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管理
平臺,加強對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的全過程監管,并與有關部門實現信息共享。
《條例》從注冊登記機構和交易機構的法律地位和職責;碳排放權交易覆蓋范圍以及交易產品、交易主體和交易方式;重點排放單位確定;碳排放配額分配;排放報告編制與核查;碳排放配額清繳和市場交易等六個方面構建了碳排放權交易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
截至2023年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共納入2257家發電企業,累計成交量約4.4億噸,成交額約249億元,碳排放權交易的政策效應初步顯現。
業內專家表示,碳排放權交易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的確立,為我國碳市場運行管理提供了法理依據,在碳市場發展方面具有里程碑意義。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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