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全國統一碳市場為契機,促進全產業鏈綠色轉型
全國統一碳市場為促進發展方式綠色轉型與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了解決方案,也為更好貫徹有效市場、有為政府的基本原則提供了良好契機。未來,加快健全完善全國統一碳市場,需要從以下方面發力。
首先,納入更多上游兩高行業、豐富交易品種和交易方式。一要納入鋼鐵、水泥、石化等非電類上游高排放行業,更全面地覆蓋碳排放源。二要豐富交易品種,除了碳排放配額外,碳市場可以考慮引入能源效率標準、清潔技術創新、
碳匯項目等交易品種。三要豐富交易方式,除了傳統的碳配額交易,可以考慮引入
碳期貨、碳期權等金融衍生品,以提供更靈活的交易選擇。此外,也可以探索碳交易
平臺的建設,為碳市場參與者提供更便捷的交易通道。
其次,健全碳配額管理及分配原則,理順碳成本傳導機制。一要健全碳配額管理及分配原則。目前國際上的碳配額分配方式包括免費分配和有償分配兩種,而我國目前的碳配額分配方式為前者。免費分配多被用于碳市場建設初期,對企業成本沖擊較小,后期應逐漸過渡至以
拍賣為主的有償分配。這不僅能夠提高配額分配的透明度,而且有利于貫徹“污染者付費”原則,使碳市場的作用更加凸顯。二要理順碳成本傳導機制。要在完善健全碳市場建設的同時,加強碳市場與能源市場、電力市場的耦合發展。
最后,健全碳排放核算體系,加強地方和全國碳市場銜接協調。一要制定統一的碳排放核算標準和方法,確定核算的范圍、邊界、計算方法和數據來源等,確保在不同行業和組織中的核算結果可比性。二要建立健全的碳排放數據收集和監測機制,要求企業和組織定期報告其排放數據,并建立監測系統進行數據驗證和核查,確保獲取準確、全面的碳排放數據。三要加強地方試點和全國碳市場的銜接,不僅要明確試點和全國碳市場的邊界與目標,使兩類碳市場各自充分發揮職能,還要加快試點和全國碳市場間配額互認和履約要求等一致性建設,降低企業參與碳市場的市場間交易壁壘。
(林伯強系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黃輝系自然資源保護協會能源轉型項目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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