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海關在線》1月27日報道,1月26日,越南政府副總理黎文成簽署第 648/VPCP-NN 號文件,要求財政部報告落實關于制定和運行
碳市場財政機構政策工作情況。
并要求財政部會同自然資源環境部及相關機構,根據《2020年環境保護法》的規定,制定建立國內碳市場的方案,并向政府總理匯報。
根據自然資源與環境部關于批準越南碳市場發展計劃的報告,過去一段時間,國內許多組織和企業根據潔凈發展機制、共同信用機制、合作計劃下的
碳信用交換機制以及其他一些自愿
碳信用交換機制實施了若干項目。通過各個機制項目的實施,企業從交換和銷售碳信用額度、接收發達國家的低
碳排放技術中獲得了更多的財務資源。
此前,1月7日越南政府發布了第06/2022/ND-CP號議定,規定了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和保護臭氧層,其中明確了國內碳市場具體的發展路線圖和布局國內碳市場的具體時間點。
來源:駐胡志明市總領事館經濟商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