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碳市場(EU ETS)
2005年1月歐盟碳市場正式啟動,歐盟經濟一體化模式為30個歐洲國家實行統一
碳價奠定了基石,使得碳交易體系的運轉在經濟上非常高效。最初,很多歐洲學者和政策制定者傾向于推行對
碳排放征稅,而非推出
碳排放限額
交易系統、由政府制定碳排放配額。但是,歐盟的政治架構決定了所有成員國在稅收問題上都有一票否決權,所以在歐盟各國征收統一的
碳稅未能實現,而是開展了以碳市場為主的碳定價機制。
從產業結構來看,歐盟整體高度的工業化進程對于資源的需求巨大,但因客觀地理資源制約對資源進口依賴度日益攀升。根據歐盟委員會預測,在未來二十年中,歐盟所需能源中有超過三分之二需要依賴進口,為了滿足能源供給,歐盟對可再生能源的開發與利用成為了核心重要戰略。
根據IPCC的關于歐盟的可研報告,面對全球海平面上升的環境惡化問題,歐洲應對災難的成本將遠遠高于全球其他地區,在這樣的客觀條件下,歐盟各成員國尤其具備了治理溫室氣體排放的積極性。在確定了歐盟的排放總限額之后,各成員國通過制定國家分配計劃(National Allocation Plan, NAP)將減排指標層層分解到需要減排的行業和企業。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網-tan pai fang .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