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碳市場的未來憧憬
在本次COP25舉行前夕,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發布了2019年《碳排放差距報告》。報告指出,為實現《巴黎協定》全球溫控在1.5℃的減排目標,各國集體目標必須比當前水平提高5倍以上。為此,2020年各國需要提出修訂后的更雄心勃勃的NDC目標,并采取后續政策和戰略來達成目標。
2019年9月在紐約的全球氣候峰會上,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發表聲明稱包括66國政府、10個地區、102座城市、93家企業與12位投資人的“2050集團”,全數承諾在2050年前達成“
碳中和”目標,即碳排放量達到“凈零”水平。本次COP25期間,歐盟委員會發布了被稱為歐盟“新發展策略”的《綠色協議》(Green Deal),該協議提出歐盟要在2050年前實現“
碳中和”,并在2030年前將碳排放量至少降低到1990年碳排放量的50%,并爭取向55%邁進。現在已有73個國家承諾在2050年以前實現“碳中和”。
中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體系已于2017年12月啟動,根據《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方案(電力行業)》中的工作計劃,覆蓋電力行業的碳交易即將開始。
雖然《巴黎協定》第六條的實施細則談判無果而終,但美國、歐盟、中國之外的其他國家也已開始表達建立碳市場的意愿。
人類面臨氣候危機已是全球共識,為了實現《巴黎協定》設定的溫控目標,國際社會迫切需要國際碳市場機制作為重要的應對氣候變化的融資機制,我們相信,國際碳市場2.0版本終會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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