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碳市場特點分析
對于韓國碳市場的發展,可以總結出以下特點:
(一)完備的碳市場相關法律制度
韓國在全面啟動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前就已經通過相關立法來界定參與企業,規范交易形式,其中起到重要作用的有以下兩個法律:
1.《低碳
綠色增長基本法》(《Enforcement Decree of the Framework Act on Low Carbon, Green Growth》)
該法于2010年4月14日正式推行,主要內容包括制定綠色增長國家戰略、綠色經濟產業、氣候變化、能源等項目以及各機構和各單位具體的實行計劃。此外,該法還對實施氣候變化和能源目標管理制度、溫室氣體中長期的減排目標、溫室氣體綜合信息管理體制以及低碳交通體系等相關內容做了說明[1]。
該法律對政府的職能做出了很多規定和要求,體現了政府在碳市場建設過程中的關鍵作用和主導地位。政府要制定有關發展和扶持資源循環產業的政策,從而提高企業資源節約利用率,推動企業綠色經營,減少廢棄物排放;同時政府要努力開創綠色產業、促進綠色技術革新、構建低碳交通體系、推進碳市場的開發等。
2.《溫室氣體排放配額分配與交易法》(《Act on the Allocation and Trading of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Permits》)
該法頒布于2012年5月,對溫室氣體配額分配與交易、溫室氣體排放數據的真實性、碳排放交易二級市場監管、被監管企業正當權益保護和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部分都做了較為充分的規定[2]。該法的制定規范詳細,有較強的可操作性,為韓國碳市場的開展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
此外,韓國政府還先后頒布了《溫室氣體排放配額分配與交易法實施法令(2012年)、《
碳匯管理和改進法》及其實施條令(2013年)、碳排放配額國家分配計劃(2014年)以及其他相關法律配套制度等,從立法層面上保障了韓國碳排放權交易體系的順利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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