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發布了《關于公開征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
方法學建議的函》,面向全社會征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即
CCER的
方法學,各行各業都躍躍欲試,計劃啟動申請。
使用低GWP溫室效應制冷劑的CCER方法學,正是其中一個特殊身影。
說特殊,是因為它額外性好、單個項目減排量高、碳資產收益好,曾經在
CDM時期,和它相關的烈性溫室減排項目相當搶手。但僅僅風光了幾年,就被打入冷宮,變得無人問津。期間發生了什么?
01
本末倒置,企業動作變形
以CDM時期常見的三氟甲烷HFC-23減排項目為例,這種項目來源于生產制冷劑R22的廠家,因為生產R22時會產生副產物R23,其GWP溫室效應值高達12400,因為算不上污染氣體,所以企業通常都不加處理,直接排空。CDM時期有人將分解R23以減少
碳排放申請成了減排方法學,這樣減少R23的排放就可以獲得碳資產,于是就將R23收集起來分解,盡管增加了額外成本,減排量帶來的碳資產收益才是可觀大頭。
早期CDM機制下,中國成功注冊的11個氫氟烴(HFC)制冷劑項目,平均年減排量都在500萬噸以上,甚至有兩個項目的減排量超過了千萬噸。按當時
碳價和匯率來算,一個項目每年靠買碳資產的收益最高能到10億元!甚至遠超主營業務利潤!
而項目運行本身的成本才區區不過千萬,巨大的利益將使得企業可能會為了碳資產而專門生產出R23然后再分解掉。這嚴重違背了碳資產項目的初衷,同時對其它類型的減排項目可以說是降維打擊,所以被緊急叫停。
“福利”一停,就沒有碳資產的收益,企業更加失去動力去額外運營設備來分解R23。巨大的排放又不能放任不管,怎么辦呢?
既然市場機制減排暫行不通,那就硬上行政手段。
2016年10月,國際上通過了《蒙特利爾議定書(基加利修正案)》,將氫氟碳化物納入管控范圍,開啟了議定書協同應對臭氧層耗損和氣候變化的歷史新篇章。中國也在2021年遞交了接受書,并同年發布《關于控制副產三氟甲烷排放的通知》,禁止R23直接排放。
但這才只是在最為烈性的溫室氣體控制上取得了成果。但是,隨之而來的是所有烈性溫室氣體相關減排項目都被一波帶走,從此幾乎所有
碳市場都不怎么接受烈性溫室氣體減排帶來的碳資產。
02
低碳制冷劑,故事好講落地難
目前市面上用得多的制冷劑有R22、R134A、R410A,其GWP溫室效應值分別達到了1760、1300和1130,相對于R23已經低了很多,但數值仍舊驚人。
因此,采用低碳制冷劑必然是大勢所趨。
研發低碳制冷劑其實并不是新鮮事,上市產品也不止一兩種。真正的難點,還在于推廣和落地應用。
低碳制冷劑的主流技術大致有兩種:一條路徑是使用不含氟的碳氫化合物,代表物是R290(丙烷,GWP6.3),這類制冷劑可以直接從石油里提取,生產成本很低。但它們制冷時的工作壓力要大于傳統冷媒,意味著會更加耗電,且設備的各種力學和密封性能都更高,所以也代表著更貴的制造成本。最致命的是,這類氣體通常都極易燃易爆,存在很大安全隱患。
另一條路徑是使用GWP溫室效應值更低,不易燃易爆,工作壓力與傳統制冷劑接近的含氟氣體,代表物是R1234yf(GWP<1),通常用于替代汽車空調中常用的制冷劑R134a。
這類制冷劑因為技術難度大,
價格高昂,大部分使用方承受起來感到吃力,市場需求沒打開的情況下,研發企業也很難規模化降成本,實現收入閉環,目前國內汽車采用R1234yf制冷劑的僅限于一些高端車型,如高端純電SUV車型路特斯ELETR。
除此之外新的替代制冷劑在穩定性上還尚待改進,這讓工業領域對新型制冷劑的使用更加持謹慎態度。以光伏制造業為例,在上游多晶硅生產過程中,有多個工藝流程的工作溫度為負70度左右,制冷需求非常大,如果制冷系統一旦出故障,那么其帶來的實際損失是難以估量的。因此,對于制冷劑的選擇,工廠首要看重的是安全性和穩定性,絕不輕易嘗新試錯,寧可保守選擇過去最常用的R22,也不愿面對不穩定因素。
03
重回碳市場,制冷劑減排是否有戲?
在CCER等全球各類自愿減排項目申報中,一個項目想要申請成為減排項目,除了項目本身能產生減排以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要求,就是項目要滿足額外性。
所謂額外性,就是指在沒有碳資產支撐的情況下,項目會因為經濟性或者技術穩定性等原因無法實施。從這一點來看,新型近零碳的制冷劑推廣應該是非常滿足這個額外性的。
可能會有人擔心,一旦把制冷劑這種高GWP溫室氣體納入到碳市場,是否又會形成當年CDM那樣,變成為了碳資產而刻意去生產溫室氣體,同時降維打擊其它的減排項目呢?
我認為應該不會了。
一方面,最烈性的含氟氣體R23在生產階段已經被行政手段扼殺在搖籃了,剩下的氣體GWP都在幾百到一千多,不會產生巨量的減排量。
另一方面,這類項目一般都在大眾消費端,比如更換家用空調或者汽車內室,減排性質更傾向于碳普惠,受眾更廣,單個項目的減排量更小,而不會出現一個項目出現幾百上千萬噸的減排量直接沖擊碳市場的局面。所以,我認為制冷劑減排項目重回碳市場的空間是存在的。
同時,更令人期待的是,如果冷媒項目回到碳市場,不但對碳市場中減排類型的多樣性提供了有效補充,而且還為其它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重回碳市場提供重要參考,這些溫室氣體往往都是需要額外成本才能實現減排,有碳資產的加持將為這些非二氧化碳的溫室氣體實現零排放提供有力支撐。
回到主題,假如有采用近零碳制冷劑的家用空調或者汽車產品,雖然價格相對高一點,但可以獲得碳資產,你會考慮購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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