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制定過于激進的煤電退出方案,不僅面臨技術和經濟性爭議,公眾心理的接受度也是考慮因素之一。
針對前述的《退役路徑》報告,有網友擔憂,“由于考慮到風、光發電的不穩定性,如果按照《巴黎協定》的目標來制定煤電退出計劃的話,那么,在缺油少氣、核電安全和儲能技術限制、氫能還在萌芽的情況下,我們的能源需求和能源安全或將面臨極大的挑戰”。
原國家發改委能源局副局長白榮春也提出自己的看法,煤電退出首先要考慮到的是電力保障問題?,F在各地區經濟發展對電力需求很大,這也對煤電廠提出了高要求,“要考慮煤電退出后我們能否保障電力總量的供應和分區的供應”。
林伯強指出,核電的發展空間有限,水電的潛能已開發了大部分,氣電因資源稟賦問題依賴進口、影響能源安全,因此中國能選擇的只有風電與光伏。
一份國網能源研究院的內部材料也佐證了林伯強的觀點。材料顯示,我國水電資源少、成本高。東中部水電開發率達80%以上,待開發水電集中在西南地區,要處理好生態保護、庫區移民、外送通道等問題,成本顯著提高,開發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核電沿海站址資源約2億千瓦,已建在建0.65億千瓦,未來待開發潛力同樣有限,內陸核電開發不確定性較大,且“鄰避效應”給核電大規模開發帶來較大難度。
2020年,中國煤電裝機容量10.8億千瓦,占總裝機容量的49.1%,煤電發電量占總發電量60.8%。國家能源局黨組書記、局長章建華在4月指出,根據有關研究機構初步測算,到2060年,我國非化石能源發電量占比將由目前的34%左右提高到90%以上。
但相比煤電“大哥”,風電和光伏發電量目前只能算是“小弟”。根據中電聯公布的數字,截至去年底,并網風電2.8億千瓦,并網光伏2.5億千瓦;從發電量看,煤電發電量4.63萬億千瓦時,風電光伏發電量差距很大,只有4665億千瓦時和2611億千瓦時。
秦海巖指出,風電發展必須提速,“十四五”期間風電至少要年均新增5000萬千瓦,不設上限。中國光伏行業協會副秘書長劉譯陽也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光伏在大力發展新增裝機,“十四五”期間的目標是年均7000萬千瓦到9000萬千瓦,“十五五”期間還將進一步提升。
風電光伏在未來將大量并網后,毋庸置疑會帶來一個新問題:將給電力系統帶來沖擊。中國工程院院士郭劍波表示,新能源消納和電力系統安全的矛盾突出,對電力系統的市場機制設計、規劃設計、生產管理、運行控制帶來挑戰。
湖南就遭遇過明顯的“新舊不協同”問題。湖南總發電裝機容量4700萬千瓦,其中火電裝機2200多萬千瓦,僅占45%左右;水電和新能源裝機超過一半,但棄風率高達35%。2020年末,湖南電力供應又出現了較大缺口、啟動拉閘限電的現象。湖南的問題,是當前中國電力結構性矛盾的縮影。袁家海指出,由于區域資源和負荷矛盾存在,局部地區電力供應仍偏緊張,與20年前電荒時不同,全國發電裝機容量已快速發展,此時出現的問題是“整體電力過剩與尖峰電力短缺并存”導致的“全年富電量,短時缺電力”現象。
新能源發電的大量并網會給電力結構性矛盾的解決增加難度。李想對《中國新聞周刊》解釋,電力系統需做到實時平衡,電源側發電,必須有用電端及時消納。如果消納不及時,電力系統會崩潰,如果用電端需求過大,電源側無法響應,電力系統也會崩潰。而風電光伏的大規模并網會給電力系統帶來間歇性挑戰,比如某一段時間風力巨大,風電發電量也迅速增多,又或者某一段時間風力驟停,風電無法供應。
這也是中國風電光伏進一步并網所必須解決的問題,用林伯強的話說,消費者喜歡清潔的電,但消費者更喜歡穩定的電。因此,建設一個靈活的、可以保障用電安全的電力系統至關重要。國網能源研究院經濟與能源供需研究所所長單保國指出,煤電退出比例和節奏必須以安全性為前提,“沒有保證安全的能源轉型是沒有意義的”。
我國風電光伏的開發主要布局在本地負荷需求少的西部北部地區,就地消納能力較弱,為更好的跨區電力資源配置,特高壓工程應運而生,西部優質的可再生資源因此輸送到中東部地區,減少當地的化石能源消耗和環境污染。然而,綠色和平的《中國電力供應安全的經濟分析與保障路徑研究》指出,以山東省為例,其作為受端省份的跨省特高壓線路共8條,只有一條線路利用率接近90%,其他都偏低,最低的利用率只有10.27%。
中央第六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國家能源局反饋督察情況時也指出,“在可再生能源消納方面存在政策協調不力等問題,14條相關輸電通道中2條通道輸送可再生能源比例不足1%”。截至2019年年底,京津冀和長三角地區接受外送電比例分別僅比2017年提高4.1個百分點和2.7個百分點,上升不明顯。另外,計劃2017年底前建成投產的12條輸電通道,有2條滯后一年,1條至督察時還未建成。
這是掣肘電力系統碳達峰方案的痛點之一。鄒驥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十年之間,將有六七億千瓦的新增風光裝機,會在內蒙古、陜西、甘肅、寧夏、青海、新疆等省區建成,大家正在探討,應建立哪些東西、南北的通道、送到哪些目標市場,“跨區域調電的機制是怎樣的?電價怎么定?電量怎么分配?這一系列都是我們要考慮的。”
劉譯陽指出,消納主要不是技術問題,而更多是政策問題。綠色和平的報告也指出,送電或受電省份涉及電力的主管部門和相關企業,為了保護本省經濟或企業利益,抬高輸配電價,或施加行政手段限制交易。而特高壓工程耗資巨大,但省間壁壘使得線路利用率低,難以收回成本。
鄒驥說,在今后的跨省區電力資源配置談判中,為打破行政壁壘,政府應退出,建立統一市場,由市場機制發揮主導作用。電價上漲恐怕也將成為題中之義。鄒驥指出,電力系統的靈活性改造必然帶來電力成本上升,但任何單獨個體都無法承受這個成本,終端用戶、電網、電廠以及儲能企業都應參與分攤成本。
在能源改革中,有一個說法叫“不可能三角”,即任何一種能源都不能做到既供給充足,又
價格便宜,還清潔環保。林伯強指出,越不穩定的電力系統,意味著越貴。政府希望電價盡量不要漲,但電力系統成本不斷上升,由誰來消化?從中長期來看,電價必須要改革。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