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政策:“中國式”演變
熟悉中國政策制定的局內人都清楚,無懈可擊的分析框架和模型、清晰的事實以及并不難理解的道理未必能即刻推動政策變遷,貽誤時機的事情時有發生。中國的氣候政策變遷亦是如此。
中國2009年出席哥本哈根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時發生的故事令知情者印象深刻。當時的主導思想、立場、文件,跟現在相比顯然有本質不同和巨大差異。當時很多的考慮是擔心發達國家利用碳排放來抑制中國經濟的快速增長。同時,發達國家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承諾的給予發展中國家特別是低收入發展中國家資金和技術上的支持也沒有真正兌現,因此,陰謀論的思路很容易盛行。
應當說,污染物和PM2.5推動了中國國內環境政策思維的轉變。十八大以來,中國又逐步轉向關注全球性環境問題,并認真考慮自身的角色和責任。特別是G20(二十國集團)杭州峰會強調
綠色發展和
綠色金融以來,思路的轉變已經非常清晰。
在國內和國際舞臺上,時任行長周小川治下的中國人民銀行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國內,2016年8月,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第一次系統性地提出了綠色金融的定義、激勵機制和綠色金融產品發展規劃和風險監控措施;2017年6月,國務院批準設立浙江、廣東、新疆、貴州、江西五省(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
國際上,在2016年中國任G20輪值主席國期間,人民銀行在周小川的領導下,首次將綠色金融引入G20議題,并發起成立了人民銀行和英格蘭銀行共同主持、聯合國環境署擔任秘書處的G20綠色金融研究小組。2016~2018年,研究小組連續三年完成《G20綠色金融綜合報告》,有關政策建議納入G20峰會成果,有力地推動形成了發展綠色金融的國際共識。2017年底,人民銀行又與法國央行、荷蘭央行、德國央行、瑞典金融監管局、英格蘭銀行、墨西哥央行、新加坡金管局等8家機構共同成立了央行與監管機構綠色金融網絡(NGFS),幾年來隊伍不斷壯大,近期成員已達75家。
時至2020年9月,習近平主席在聯合國大會上莊嚴宣布,“中國二氧化碳排放力爭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
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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