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退群”行為損害全球治理的公平、效率和成效
《巴黎協定》是繼1992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1997年《京都議定書》之后,人類歷史上應對氣候變化的第三個里程碑式的國際法律文本,形成2020年后的全球氣候治理格局。
從環境保護與治理上來看,《巴黎協定》的貢獻在于明確了全球共同追求的“硬指標”。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曾警告,如果不把全球升溫控制在1.5攝氏度之內,2030年之后,地球將迎來“毀滅性天氣”。而《巴黎協定》明確規定,各國要將本世紀全球平均氣溫升幅控制在2攝氏度之內,并努力控制在前工業化時期水平之上1.5攝氏度之內。
2017年6月1日,特朗普政府宣布美國退出《巴黎協定》,停止實施其“國家自主貢獻”,停止對
綠色氣候基金捐資等出資義務。2019年11月4日,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聲明稱,美國已通知聯合國,宣布正式啟動退出《巴黎協定》的程序。根據《巴黎協定》規定,退出過程需要一年時間。這意味著,2020年11月4日就成為美國正式退出《巴黎協定》的日子。
“退群”行為只是美國在環境領域的問題之一。撤銷多項環境政策、怠于履行國際義務、缺席多領域多邊環境條約、妨礙多邊環境進程……中國外交部網站近日發布的《美國損害環境事實清單》和《美國損害全球環境治理報告》兩份文件,梳理了美國在環境領域的更多問題。
對于美國這一系列開環境治理“倒車”的行為,國際社會及國際法專家學者普遍認為,這極大地損害了全球環境治理的公平、效率和成效。
“美國政府悍然退出《巴黎協定》,是其奉行的美國優先、單邊主義在氣候變化領域的集中表現,充分顯示出其對國際法和國際規則‘合則用、不合則棄’的輕蔑態度,嚴重破壞全球氣候治理與國際氣候合作。”浙江大學環境與資源學院副教授高超超接受采訪時表示。
“美國肯定會失去國際社會的信任,這在一定程度上已經發生”,哥倫比亞大學薩賓氣候變化法律中心的創始人兼教務主任邁克爾?杰拉德表示,美國退出《巴黎協定》的時間越長,重新參與的難度就越大。“因此,美國參與任何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機制都會變得更加困難。”
內-容-來-自;中_國_碳_0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