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如何與綠證市場銜接?
答: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涉及兩類權重指標,包括可再生能源電力總量消納責任權重、非水電消納責任權重,涵蓋了全部的可再生能源品種。目前正在實施的綠證自愿認購政策,綠證核發對象僅限于陸上風電和光伏電站。
在承擔消納責任的市場主體實際消納可再生能源電量難以完成消納量責任權重對應的消納量情況下,可選擇通過消納量轉讓和自愿認購綠證兩種方式完成消納責任權重。兩種替代方式為并行關系,沒有先后順序,但兩者還是有一定區別,水電消納量不能用于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考核,但綠證可用于可再生能源電力總量消納責任權重考核和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考核。具體操作過程中,市場主體可根據兩種方式的經濟性進行自主選擇。
后續,綠證核發范圍、價格體系等綠證政策將根據消納保障機制實施情況適時調整完善,進一步確保兩者的有序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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